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九章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第2页)

意思是鬼来自于人。

单纯的写鬼必会落了下乘,纵使写得再好,能达到万人追捧,终究不对题目,倘若写人,却又不行……”

忽然,他眼前一亮,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一篇小说……”

他心潮起伏,看着桌上的纸笔,眼中异彩闪烁,既然不能单纯的写鬼,写人,那么就写两者的结合,那一篇小说绝对是佳作!

他拿起笔准备开始写时,却又皱起了眉头。

这个世界对于鬼的态度是憎恶,视之如天敌,如过街老鼠,倘若自己写那篇小说,未必能合主考官的胃口,甚至有极大的可能被弃之如敝屣。

毕竟那篇小说放在这个世界,未免太过惊世骇俗了。

思前想后,李长歌终究还是放弃了那篇小说。

到了第二天,李长歌想了一个上午,却仍然没有想好。

门外已经有学子陆续交卷,也传来了一些人的哀嚎声。

到了下午,李长歌决定先写一篇,于是挑中了《聊斋》当中的一篇短篇《咬鬼》。

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老翁在房间里睡觉,忽然有一女鬼进屋压在他身上,并开始用嘴去嗅他的脸,腮、鼻、眉、额,都嗅了一遍后,便亲吻老翁的面颊,老翁害怕极力,浑身无法动弹,察觉鬼要害自己,于是张口咬了鬼一口,并大叫有鬼,等到妻子进来时,却发现是南柯一梦,但床上却出现了鬼的血迹。

李长歌写完之后,阅读了两遍,心想这篇小说能达到千人追捧了,按理来说应该能成功考中四品小说家。

“这篇小说若是别人写的,已经足以考上四品小说家,但我不行,我要争第一名!

这篇小说新奇是有了,然而立意却不够深远,必定落了下乘,纵使主考官喜欢,也不会给个好名次。”

李长歌再次陷入为难当中,他在脑海中又搜寻了几篇,可惜皆是不能达意。

到了第三天,在火炉上做完早饭,吃完之后,李长歌又看向桌上的试卷:“这个世界对于鬼都是抱着憎恶的,顺遂大流能考上四品小说家,但估计极难考上第一名!”

“那一篇小说放在这个世界固然惊世骇俗,但我相信,这篇小说迟早都能成为百万追捧的作品!

甚至是千万追捧!

只是里面提到的观念太过超前,只怕也会引起争议,甚至会直接落榜……”

“不必婆婆妈妈的思前想后的,便写那一篇!

这个时代需要更新的观念来注入活力!”

李长歌终于确定了自己要写的小说,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变得坚定起来,文心煜煜发光。

此刻他感觉自己的丹田也有了扩大的迹象!

李长歌拿出一张白纸,就在他准备翻阅脑海中的书本时,却发现记忆无比清晰地浮现出来。

“原来这两日我时常想着这篇小说,结果已经背诵了下来……”

李长歌提笔蘸墨。

……

内堂处,三位主考官聚在一起,姚贞微微冷笑,暗道:“这一次的小说题目由国文府出题,可没有那么简单,单单写鬼或写人都只能评丙等,李长歌曾作《画皮》,此次必定也是作此类杀鬼的文章,我便是给他个丙下,也无人敢说什么。”

郭望舒望着考棚的方向,目光带着担忧。

……

李长歌在纸上缓缓落笔,写上题目。

聂小倩。

宁采臣,浙人。

性慷爽,廉隅自重。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