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九章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第1页)

重新检查了两遍策论题后,李长歌便阅读起脑海中的各类小说。

虽然秋闱会考策论,但排名却是以小说来安排次序的。

策论固然重要,小说却排在其上。

毕竟策论说到底并无超凡力量,而小说却具有这种力量。

时间飞速流逝,第二场考试很快便结束了,交卷后李长歌便回宿舍休息一日,这一日在殷鹿山的嘘寒问暖中平静的度过了。

到十七号清晨,贡院开考第三科,小说!

进入号房后,李长歌如常摆放好笔墨纸砚,往石砚当中倒了些许清水,慢慢地磨着墨。

桌上烛火如豆,李长歌目光坚定,脸色平静。

前两科他预计最少也是个丙中,甚至策论拿个甲也有很大的可能。

但小说的占比相当大,往往决定着秋闱的排名次序。

乡试的难度绝对超过了院试,主考官也会更加严格。

九点一到,便有差役乘坐牛车进巷,将试卷从每个号房的小窗口分发下去。

李长歌接过考卷,目光一扫,卷上只有一行文字: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以鬼为题,写作一篇短篇小说。

就在他阅读题目的时候,号街以北的钟磬却轻轻震动起来,洪钟大吕般的声音仿佛在脑海中响起。

这种奇异的声音让李长歌眼睛微微一缩。

这题目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李长歌并没有第一时间动笔,而是重新审视这个题目。

这个题目看似简单,只是写一篇关于鬼的小说。

但秋闱的考题绝非那么简单,这句“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似乎也在暗示着什么。

就在李长歌陷入沉思之时,其他考房已有学子开始动笔。

邱承重的考房中,邱承重扫视着题目,片刻后眼睛一亮:“果然,这个题目不是单纯的写鬼!

如果只是写鬼,必为主考官所不喜!”

他拿起毛笔,开始在草稿纸上书写了起来。

……

李长歌回忆起这句话的出处,记忆在脑海中浮现:“这是出自《周书》中第二十七卷中的祭义,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人之生也,皆寄形于父母胞胎,死后魂升于天,魄入于地,唯三尸游走,名之曰鬼。”

他拿笔将这句话写在草稿纸上,脑海中的思路逐渐清晰:“妖、魔、鬼、怪皆为人之天敌,然而只有鬼是出自人,因人死之后所化。

若是单纯写鬼,必定无法评甲!”

“如何写鬼?”

李长歌又陷入沉思,不能单纯的写鬼,那又该怎么写?

字数不限,但因为是短篇,必定不能太长,时间却是三天,可见这次考题的难度。

李长歌并没有急着下笔,而是阅读起了脑海中有关鬼的书籍。

到了第一日的晚上七点,李长歌睁开双眼:“题目是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意思是鬼来自于人。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