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第1页)

“牡风,你家儿子又闯祸啦!”

这位体型肥胖的大婶一来到牡家就大吼大叫。

家里不大,只有一层楼高。

她拐了个弯就来到牡云所在的房间。

“牡云,村口有人要找你复仇啦!”

张大婶敞开喉咙,嘶吼着。

“啊……!

知道啦,多大点事。”

牧云捂住耳朵,不耐烦的吼叫着。

在张大婶的叨唠下,他紧赶慢赶,来到村门口。

这里已被一众农夫手持锄头和一些农具堵住,他们见牧云到来纷纷退到一边,举起农具高呼。

“大侄子,像爷们一样打败他!”

“大侄子……”

牧云捂着脸,尴尬无比。

只因牡风曾带着他到处串门,各种认亲戚。

闻言,独自站在门口的张大龙右手轻点着左手上的红宝石戒指,戒指里面钻出两道红光悬浮在他面前,一个膨胀,变成一柄红剑和一个指环,指环上雕刻着一条深红色的小蛇,蛇眼上闪过一道红光,似乎还吞吐露着蛇信子。

只见朱大龙右手上的剑和左手上的指环一接触,蛇口喷出汩汩鲜红的灵气,随着手指划过剑身,剑身上红芒大盛,牡云脑筋一转,很是羡慕不已。

这就是二品高级灵器,红芒剑和血蛇环。

两者相辅相成,威力足以匹敌一位融合初级,但看朱大龙面色惨淡,想必他还无法驾驭。

牡云抬起手,运转《造物图》,观想出一根棒子,手心冒出汩汩金光两端一胀,变化成一米多长的金棒子。

朱大龙眼睛一红,率先冲了过去,挥起一剑劈来。

侧身一闪,牧云巧妙的避开了,但这一剑却是劈在地面,地面上闪过一抹红光,裂开一条三米多长的一字型裂缝。

趁着红芒剑剑身红光暗淡,牧云提起金棒子,一跃而下,狠狠的打向朱大龙头颅,却被他回剑挡住。

朱大龙虚汗直冒,左手轻点着横在头顶上的红芒剑,剑身再次红芒翻涌,相比上一次,这次明显越发的深红。

眼见朱大龙面部青筋暴起,牧云一个收力,借着剑推动金棒子,他向后猛退几步。

“就这点实力吗?”

牡云讽刺道。

若和这个疯子硬拼,势必会两败俱伤,不如避开锋芒,给他一个大爆炸。

一听这番挑衅,气得朱大龙从口袋中掏出一颗又红又绿的药丸吞下,全身灵气瞬间沸腾起来,冒出团团血气恍若一个血人。

这不是军用增气丹吗?

朱大龙的实力勉强提升到了融合初级,但相应的后果可不是他能承受。

牡云提起十二分精神,手中的金棒子缩成一米长,其上的纯度也变得近乎实体。

朱大龙提起红芒剑,不断喘着粗气,他一声尖叫后,冲了过去,眼中血丝密布,一副非杀不可的样子。

紧握着金棒子,牧云迎着他劈来的剑反劈过去,剑与棒的碰撞所产生的火花,夹带着暴风卷向周围的民夫。

就在风席卷来的一刹那,一袭布衣男子从民夫中走出,他祭出一柄锈迹斑斑的剑抛向空中,单手一点,剑身光芒涌动,分裂出三柄同等大小的剑,分别插在地上形成一个锅盖形光幕,挡住了风刃的切割。

他瞅一眼高空,“阁下看也看够了,不下来坐坐吗?”

就在两人隔空对视时,光幕里的牡云忽然一个弯腰,金棒子瞬间缩小,使得剑身贴着他的脸面削过,要不是先前消耗了大量红芒剑的剑气,不然鹿死谁手还不知道。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