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不如买一头猪(第2页)

宋明顺抱着自已的脑袋,撅起小嘴,郁闷道:“癞蛤蟆没毛儿,随根儿。”

一听这话,周氏牙痒痒的,一巴掌落在宋明顺的脑袋上:“臭小子,皮痒了是不是,竟然敢这么说我!”

周氏扬起拳头要教训宋明顺,宋明顺在院子里乱窜。

见状,林青柚捂着嘴巴偷笑,奶娃娃似乎感觉到林青柚的开心,也跟着‘咯咯咯’笑起来。

大人们听到笑声,也跟着笑了。

之前因为肉摊黄了,一个个愁眉苦脸的,如今汤面的生意步入正轨,宋家人自然是喜气洋洋。

*

宋家人做卤味,宋三娘背着奶娃娃,带着林青柚来到村尾。

她们这几天都没过来,没想到房子已经搭建出框架,宋大江说还有半个月就可以上梁,上梁

宋大江已经做好了一个大炉子,比宋家的还要大,一次性可以出锅两炉肉干。

“太阳下山,这个炉子就干了,阿山,你可以用来烤肉。”

林达山搭上宋大江的肩膀,感激道:“宋大哥,谢谢你,这段时间你帮忙盯着房子。”

“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你还帮我照顾汤面摊位呢!”

宋大江笑呵呵拍了拍林达山的肩膀,看了一眼在忙碌干活的村民:“好了,我要去忙了,趁着太阳还没下山,把正房的青砖砌好了。”

宋三娘看着地上两背篓的瘦肉,有点发愁:“林大哥,这么多的瘦肉,你一个人能搞定吗?”

之前三十斤的瘦肉,宋家人一块帮忙也需要两个时辰才能做成肉干,昨天六十斤的瘦肉,将近花了三个时辰。

如今林达山一个人做肉干,只怕到了半夜也不能做完。

林达山知道宋三娘担忧,会心一笑,挽起她垂落下来的秀发:“三娘,不用担心,我已经想好了,等会你跟我一块把瘦肉放入调料腌了,等太阳下山,我就开始烤肉,两个炉子一块烤,速度会快些。”

林达山已经算好了,小炉子能出一炉的肉干,大炉子能出两炉肉干,一炉肉干约莫一斤,烤成肉干需要两刻时(约莫半个小时),满打满算到了亥时末就能做好。

宋三娘哪里能放心,傍晚带林青柚和奶娃娃回去,吃了晚饭后,拜托陈氏照看两个孩子,自已去村尾跟林达山一块做肉干。

有人问起,宋三娘就说担心林达山一个人在村尾,想过去看看。

*

翌日。

林达山把宋家人送到汤面摊位,打了两缸水,把林青柚放在牛车上,驾着牛车离开。

他们先到木方铺子拿印章。

木匠一看到林达山,连忙把昨晚雕刻好的印章拿出来。

“客官,你看看,需不需要加点什么。”

林达山看了印章,满意点点头,见林青柚拉着自已的裤脚,水汪汪的眼睛满是好奇看着他,他笑着把印章递给林青柚。

“大丫,也看看。”

林青柚接过印章,看了一眼,觉得还不错,按照她画的印章做出来,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对了,这样的印章别人也能做出来。

为了不让别人模仿印章,林青柚小脑袋有了一个不错的主意,特意在小图案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圆圈,而且把印章弄缺了一个小角。

木匠看到林青柚的动作,吓了一跳,不由地叫起来:“印章坏了!

客官,你想让我现在雕刻一个也做不到啊!”

林达山没有生气,而是静静看着林青柚,眼眸带着几分不解。

“大丫,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青柚眼眸弯弯,甜甜一笑,把昨天买好的红色印泥拿出来,用印章沾上印泥,接着印在一包肉干油纸上。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