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 随娘改嫁(第2页)

约莫一炷香后,林达山从屋内走出来,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临走时还拍了拍林青柚的脑袋。

吃完饭的时候,陈氏给家人分完菜,提起这件事。

得知林达山求娶宋三娘,宋家人先是怔了一下,然后一个个露出惊喜的神情,没有人反对。

至于宋三娘则低头不说话,默默喝着喝一口鸡蛋汤,吃着野菜馍馍。

林青柚余光瞥见宋三娘的神情,打算晚上好好开导一下对方。

把自已洗得干干净净回到屋子,宋三娘一把将她抱在床上,两人面对面坐着。

宋三娘面色纠结,几次张嘴也说不出话来,最后把心一横道:“大丫,今晚你外婆说的话,你听懂了吗?”

林青柚微微颔首一下。

“那你愿意跟娘亲一块到林家生活吗?林大哥以后就是你爹爹。”

宋三娘虽然知道自家女儿乖巧懂事,但是担心女儿不太懂自已改嫁一事,特意把话说得直白点。

她知道因为以前的所作所为,在娘家待不下去了,改嫁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出路。

而且林大哥为人不错,又是打猎能手,是她改嫁最好的选择。

林青柚又颔首一下。

见状,宋三娘暗暗松了口气,张开双臂抱住林青柚,又哭了起来。

“大丫,娘亲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还会治好你的嗓子,让你以后能说话。”

宋三娘一字一顿,每个字从肺腑里蹦出来,满是誓言。

林青柚抬起鸡爪子一样的手,拍了拍她娘亲的肩膀以示安慰。

翌日。

林达山带着一块三斤的肉,一条鱼,一斤红糖和一坛酒上门提亲。

彩礼给了八两,在村子里算是高彩礼,周围的几个村子,娶妻的彩礼大多数在五两左右。

至于酒席,因为林家是外来户,没什么亲戚,现在只剩林达山一个人,跟村子人不太熟悉,就打算跟宋家人一块吃一顿好的。

宋家也不希望大费周章,就摆几桌请一些跟宋家关系不错的村里人吃饭,宋老头和陈氏跟林达山商量一下,决定两家一块摆,反正都是一个村子的。

很快到了成亲那天。

林达山穿着喜庆的红色婚服,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所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宋三娘穿着暗红色的嫁衣,因为宋三娘是改嫁,不能如同头婚新娘般穿大红色的嫁衣,这是村子里的规矩。

在这个大喜的日子,连林青柚也穿上新衣裳,新衣裳是林达山给她买的,是一件嫩黄色的衣裙,花了四十文钱的成衣。

林达山买婚服的时候,一眼看中两件衣裙,一件桃红色,一件嫩黄色。

他本打算买桃红色,但是陈氏说林青柚是继女,不能穿桃红色,所以就买了嫩黄色的。

换上新衣服,林青柚心里喜滋滋的。

以前她穿的衣服要么是用剩的边角料,要么是宋三娘自已改小的衣服。

这是她胎穿两年第一件新衣服耶,能不高兴吗?

林青柚穿着新衣裳在人群中走来走去,虽然走路的时候身子有点摇摇晃晃,但是不妨碍她跟在小表哥宋明顺身后去拿吃的。

宋明顺一会儿从这桌拿来瓜子,一会儿从那桌拿来花生,又或者红枣和果干,而且每次拿到东西都会分一半给林青柚,绝不会吃独食。

林青柚接过宋明顺刚到手的果干,露出一排小米牙,正要塞进嘴里,突然一只胳膊横过来,把她手上的东西抢走。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