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6章 及时(第1页)

戚福站在宅院中,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诧。

赞芳的突然出现,如同一阵疾风,猝不及防地出现。

赞芳衣衫褴褛,面色苍白,彷佛是一张被命运蹂躏后的画卷,挂在戚福的面前。

眼下混乱的气息,与院中充斥的淡淡血腥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特的气味。

赞芳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无奈和求助,而戚福则在询问中逐渐拼凑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赞芳是特意来找戚福的。

但在他们相见之前,这座城市却陷入了混乱。

瓦尔汗,在城门前认出了他,下令要将其逮捕。

赞芳在逃亡中手下死伤无数,遍体鳞伤,终于不得已,只得投奔戚福,希望能在戚福这里能有所停歇。

戚福环顾四周,宅院的摆设显得有些凌乱,枝叶在空气中轻轻晃动,阳光透过枝头,洒下片片光影。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中已有了决断。

对于戚福来说,这是一个意外,但也是命运的安排。

他必须做出选择,眼下他的人还需要去营救,看着这宅院中多了这么多人,就算是简单吃喝都是问题。

最终,戚福有了决定,轻轻走进屋内。

门外,是混沌与黑暗,而门内,则是暂时的平静与光明。

赞芳眼中闪过一丝阴狠,戚福进来,随即又换上了笑意冲着戚福。

戚福吩咐厨子在后院挖个坑,火堆旁烟雾缭绕,厨子挥舞着锅铲,将一勺狸子油挖入大锅中,发出“吱啦”

的响声。

简单的食材在锅中翻腾,有嘎豆,还有一些杂粮,只要能果腹,没人会在意是什么。

不一会儿,一阵混合着咸香和焦香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充盈着每个人的感官。

赞芳的手下围坐在篝火周围,他们满脸疲惫,但当看到那简单却冒着热气的食物时,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他们并不挑剔,因为在山寨之中,饿肚子的时日不少,,这样的食物已是难得的慰藉。

他们接过食物,狼吞虎咽起来,仿佛那是世上最美味的佳肴。

戚福看着这一幕,内心涌起一抹复杂的情绪。

他走到赞芳面前,神情严肃,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恳求。

“大寨主,眼下阿福有事相求于你,我手下的安危全系于你的决断。”

戚福深吸一口气,接着说。

“伯言他们前去救人,现在却陷入了瓦尔汗的手中。

我需要你借我一些人,也好把他们救出来。”

赞芳沉默了片刻,他的目光投向远方,似乎在权衡着利弊。

原本还有说有笑的场景,变得只有吃东西的声响。

终于,他缓缓开口,声音坚定而有力。

“伯言也是我的兄弟,我不能坐视不管。

我会为你挑选精锐,一同前往救援。”

听到这,戚福松了一口气,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

眼下有了赞芳的帮助,深陷囹圄的伯言等人很快就能得到解救。

这一刻,戚福还是感激赞芳的决定,若是没有他的相助,此次想要去营救出那么多人,除了难上加难,只剩下自投罗网的结局。

感叹在暗流涌动的啱城,他不是孤军奋战。

戚福将赞芳安置在后院,想要救人急不了一时,而今在于赞芳何时给人。

夜色如墨,远处的长街传来细碎的声响,夹杂着四处巡逻的脚步声,很快外边又陷入了宁静。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