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土豆的苗子长势不错,陈平安也就放心了。
记忆里面关于农耕的那点知识,看来还没有完全还给父母,还能记得一些。
只不过,这玉米就有点儿悬了。
买的是超市的玉米棒,而不是农家那种完全成熟体,也就没办法确定,种下去之后,能不能长出苗子来,就算是长出苗子来,能不能长出玉米棒,也都是未知数。
但是不管如何,也都要试一试的,不试一试,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好像是表白,一直藏着掖着,永远都是暗恋,也永远不会有结果,只有说出口,让对方知道,才能有一半的概率成功。
还是一样,一口水缸,先沤肥。
等七八天之后,再把已经晾干的玉米棒剥了,撒下玉米粒,剩下的就交给老天爷来决定了。
陈平安就这么站在种着土豆的水缸前,有一种现在就想要挖一株的冲动,看一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土豆长出来。
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真要是有,这时候的土豆也比较小,还没成熟,更当不了种子,还是忍一忍吧。
这个小院,一直被刀卫日夜守护,还真的拦截了三次夜贼。
不过,最后审问证实,就是三个飞贼,闻得陈平安得到了陛下的不少赏赐,想要悄悄地进来偷点儿东西。
可刚刚翻进来,就发现自己就被刀卫锁定,动一下,绝对会被短弩一击毙命。
看了好一会儿。
陈平安才去了书房。
现在后院有了敬晓月,也就不能一个人躺在床上玩儿手机了。
只能是把自行车和行囊转移到了书房,并且一直也有张超守着,闲杂人不等不能进入。
陈平安拿出了太阳能充电池,开始给手机充电。
这算是唯一能纪念一下前生的物品,也是唯一能让陈平安对前生还有一点儿念想的纪念品。
只不过,太阳能充电板也会有保质期过期的那一天,也会自然风坏,手机的电池也不可能保质二十年、三十年之久。
最后,这一个手机也会变成板砖。
它现在存在的作用,也就是让陈平安在心烦意乱,又或者是孤独的时候,有一点儿慰藉罢了。
这也是陈平安在来到大唐之后,一直没有向李世民展示手机的原因。
一开始,或许是因为在面对穿越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种手忙脚乱,没有想到用手机证明自己身份的点子,后来,则是不愿意交出去了。
随便翻了翻,点开软件,没有网,退出去,又点开一个,看着聊天记录,翻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又退出去。
放好手机之后,又坐在那里,开始梳理自己来到大唐之后,做了那些事情。
如今,在那书册之上,又添加了一物,人力车。
又在另外一个书册上,写下了行业两个字,在下面,写下了车行。
也就是说,他现在不仅仅是造出了人力车,更是成就了一个新的行业,车行、车夫。
陈平安又开始回忆检索起来,最后提笔,在行业那一个书册的第二页,写下了第二个行业。
车行的下面,又记录了这个行业可以延伸的其他行业,或者是其他关系网。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林季瞎了后,为治疗在医院住了十三年。意外激活系统后,他重获光明。却发现,他接受的根本不是治疗,是囚禁。甚至,有人说他是个天才罪犯,罪大恶极。他想出逃,想查明真相。可系统却反复叮嘱他别让他们知道,你看得见。他不解,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死。...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
林小月在婚前被男友劈腿。酒吧买醉,破坏了神秘男人的好事。她醉意朦胧指着对方就你了,试婚吧。一觉醒来竟莫名签下试婚合同。从此,与人共居的生活一团乱麻。后来,他把她宠上天,她猛然惊醒你干嘛?试爱。...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