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水乔幽看着他们真诚的脸,也与众人寒暄了几句。
她从门口得知袁松现在就在府衙里,本意是先去袁松那里,不到半盏茶的路程,她走了一刻有余。
“阿乔!”
袁松见到她也是非常诧异,未等她见完礼,他起身从书案后面到了她面前。
“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多休养几日?没事了?”
他一连三问,盯着水乔幽上下重复打量。
水乔幽瞧着他额头上缠着的绷带和他那眯起了一半的双眼,都不知该先回他哪句了。
最后,她还是按顺序回,“昨日,我听说了您府上的事情,本想昨日就去看望您的,又怕耽误您忙正事,就晚了一日过来,还请您见谅。”
“你,今日是特意来看我的?”
水乔幽还没回话,袁松感动得不行。
开口就想兄弟相称了,想起屋里还有个刚来找他说公事的沙主簿,又改了口。
“我没事,我好得很。”
这一感动,眼睛有点不舒服,他忍不住就用衣袖去擦了,边擦边道:“看到你没事,我也放心了。”
沙主簿近段日子听到了一个府衙里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猜测。
水捕头实际上是明府的亲弟弟。
看着眼前兄弟情深的一幕,他的半信半疑变成了完全相信。
袁松擦了两下,意识到自已此举有失仪态,赶忙又止住动作,让沙主簿先去忙其它的事情。
沙主簿是个有眼力的人,问候过水乔幽身体情况后,就先退了下去。
沙主簿一走,屋里只剩下水乔幽和袁松俩人,袁松忙又关心了一次水乔幽的毒,水乔幽也说自已很好。
袁松从楚默离那里知道她的毒还没有解,但是看到她完完整整地站自已面前,脸色尚好,也是真心高兴,忍不住又道:“看到你没事,兄长终于放心了。”
袁松这段日子是真挂念她,尤其是前几日。
她介绍的那个年轻人功夫很好,但是他觉得,还是不如自已眼前这弟弟好。
尤其是昨日到今日,他无比怀念,以前她护卫在他身边的日子。
不过,听到水乔幽对自已近几日还不能回府衙来帮忙一事,袁松连忙阻止她的歉疚,劝她不用操心府衙之事,安心休养。
反正最近几件大事都水落石出了,就剩银子流向一事,虽然着急,可还是没有她的身体重要。
再说,都在这城里住着,要是其他人办不好,他再遣他们去问她便是。
水乔幽听了劝,看到他又开始擦眼睛了,将夙沙月明昨日给的两瓶药拿了出来。
袁松现在对她是充分信任,眼睛正难受,当即自已抹上了,顿觉眼睛清爽了很多,再看水乔幽,愈发觉得当初认兄弟的决策明确,也难怪即使她如今都不在安王府当差了,安王对她还是诸多照顾。
眼睛舒服了,袁松也想起一件事,恰好她今日来了,就跟她说了。
之前府衙为了办聚财阁和它衍生出来的一系列案件,发了不少悬赏征集线索的布告。
府衙对外悬赏,对内辛苦办案的自已人更不应该吝啬。
如今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双溪楼已被彻底铲除,是件大好事。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林季瞎了后,为治疗在医院住了十三年。意外激活系统后,他重获光明。却发现,他接受的根本不是治疗,是囚禁。甚至,有人说他是个天才罪犯,罪大恶极。他想出逃,想查明真相。可系统却反复叮嘱他别让他们知道,你看得见。他不解,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死。...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
林小月在婚前被男友劈腿。酒吧买醉,破坏了神秘男人的好事。她醉意朦胧指着对方就你了,试婚吧。一觉醒来竟莫名签下试婚合同。从此,与人共居的生活一团乱麻。后来,他把她宠上天,她猛然惊醒你干嘛?试爱。...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