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章(第1页)

……

回到寺庙客院的叶静兰手里多了一杆铁枪,当即就在院子里舞起枪。

她一边舞枪,一边忍不住去想昨夜的梦境,那只是个梦而已,并非现实。

但她为何总有种想要杀了慕容无双为自己,不,为野鬼小姐报仇的冲动?

慕容无双不过是个和她一样没了母亲的孩子,她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

叶静兰在院子里舞枪,厢房里流筝和一位青年正在商谈要事。

“怎么这么急叫我过来,你不是说再留他活个两三年吗?”

青年个子矮小,坐在流筝对面,像个半大孩子一样。

她摘下脸上略显成熟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单纯无害的娃娃脸,若是第一次见她的人都会把她认成天真小孩。

流筝和她是相识多年的熟人,她知道这张无害的面容下藏着的是一颗多黑的心。

“留不得了,静兰前年便已及笄,幸而侯爷常年不在府中,我还能将那些昏事推了去。”

流筝眼里闪过冷意,她一脚踢开桌边的箱子,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纸元宝,矮个子青年眼睛一亮。

“这两年老男帝的身体越来越差,他的男儿们争得死去活来,朝中大臣忙着站队。

不少皇男都盯上了静兰的昏事,想要借此得到侯府的支持。”

流筝说起这个就烦,那些皇男想要求取静兰,却还摆出一副静兰占了多大便宜的模样,想要侯府和静兰对他们感恩戴德。

真是恶心,流筝绝不会让她的静兰被“赐”

给某位皇男。

推脱昏事容易,难的是拒绝老男帝的赐昏。

要阻止赐昏,最好的办法就是死个爹,侯爷一死,静兰就要为其守孝,三年内不必担忧她的昏事。

待到三年之期一过,流筝早已把侯府的产业变卖转移,到时候她带着两个孩子假死脱身,远走高飞即可。

“所以,那老男人非死不可。”

流筝拿出一封书信交给矮个子青年。

“这是侯爷写的家书,信中提到他将在一月后回京,往日他好几年都不回家一次,只有要钱的时候会出现。

如今老男帝眼看要病死了,他倒是要回来了。”

“他此番回京约莫是回来站队的,就算老男帝不赐昏,他也会用静兰的昏事来和那些皇男捆绑利益。”

矮个子青年粗略地看完书信,记下信中提到的路线:“客官如此大方,无常会定能为您排忧解难。”

谈起生意,矮个子青年立马换了敬称。

她用脚点了两下箱子,表示箱子里有多少纸元宝,京城的小常茶馆里就要收到这个数两倍的金元宝。

流筝已经习惯青年的坐地起价,她点头答应:“半月之内我要他的项上人头。”

“您出钱就是阎王姥,您要他三更死,无常勾魂又岂敢留他到五更。”

矮个子青年向流筝保证。

“无常出手我自然放心。

唔,你和静兰有些时间没见面了,要不出去和她过两招?”

流筝将装着纸元宝的箱子踢开,正好落在窗边看账本的叶听晚脚边。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