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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琳琅满目,散发着香气的整整十二个格子,那人哪里看到过这样的阵仗,一时间竟看呆了眼。
原本还在犹豫吃些什么的苦工见状,纷纷排到了那人的身后,还不断催促着:“快选快选,别耽误老子吃饭。”
“就是,快点选,这香气恁霸道,香得人直流口水。”
排在最前头的那人咽了口口水,不是他选不出,实在是这小摊上的菜他大多都没见过,不知该如何选。
犹豫了半天,他最后选了看起来最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和最让他好奇的酸辣土豆丝。
沈宝珠也毫不手抖地给他打满了一大勺红烧肉和酸辣土豆丝儿。
迎秋早就在一旁等好了,等这人从沈宝珠手上接过饭盆,就将盛好还冒着热气的冬瓜肉丸汤递给了对方,还道:“装饭的桶在那边儿,你们自个儿盛,若是不够吃,自个儿去添。
只一点,绝对不许浪费,若是被我们发现有谁浪费粮食,下一次便不许再到我们摊子上吃饭。
另外,若是有人恶意插队,一律赶出队伍,恕不接待!”
迎秋板起脸,扫视过在闹哄哄排队的一群人,竟还真叫她唬住了不少。
就在沈宝珠和迎秋有条不紊地给队伍打菜盛汤时,第一个食客,那叫朱大恒,人称朱大的中年男子望着碗里的饭菜。
迫不及待地就夹起了一块红烧肉往嘴里送。
只一秒,脸上便露出了异常享受的表情。
娘的,怎么这么好吃?!
他往前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只觉得前头四十多年都是白活了。
那一抿就化的肥肉加上劲道的瘦肉,融合着浓重的酱香气,只一块儿就能将人送上美妙的境界。
朱大舍不得一口气将这么好吃的菜吃完,便转战酸辣土豆丝儿。
因为被切成了丝,朱大一时还没认出来,这就是他家常吃的洋番芋。
有了红烧肉的珠玉在前,朱大也没防备,夹了一大筷子土豆丝就放进了嘴里。
刚嚼了两下便觉得自己的口内像是有把火烧似的,火辣辣的疼。
朱大连忙喝了一口冬瓜肉丸汤,咸鲜顺滑的口感立马将那火烧喉咙似的辣压了下去。
朱大正准备起来质问沈宝珠,却发现对方忙的脚不沾地,根本没时间搭理自己。
想到对方做的红烧肉和冬瓜肉丸汤都那般好吃,可能只是这道菜没做好,下次不点就是了。
朱大心中暗想。
这么想着又高高兴兴地开始吃红烧肉。
在街对面儿别的摊子吃饭的人认出了朱大,问道:“朱大朱大,这饭菜味道如何?”
朱大哪里理会他,只顾着埋头苦吃,除了最后留在盘中的土豆丝儿,那大米饭和红烧肉竟是一点儿都没有留下。
吃完,朱大又去填了一碗饭,拌着冬瓜肉丸汤,肚子瞬间就暖乎了起来。
朱大满足地喟叹了一声,真他娘的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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