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千三百五十八章 叶荒帝永恒仙(第1页)

诸天,祥和宁静。

叶辰在沉睡,宇宙的演变却未止歇。

“跑,哪跑。”

“你姥姥的,你个墙头草,说好的咱俩揍它。”

“骂,我让你骂。”

月下的玉女峰,甚是热闹。

遥望而去,才见是一口大鼎、一团烈焰和一道雷电。

乃混沌鼎、混沌火与混沌雷。

自叶辰沉睡,它们便被主人的轮回波及,已复原,与天道干架时,个顶个猛,复活后,还是那般不老实,众女皆已习惯,这仨货,逢见面儿,必掐架。

“来来来,跟我走。”

不知那个瞬间,混沌鼎窜出了玉女峰。

“还想溜?”

混沌火与混沌雷追杀了出去,整个两片火海与雷海。

今夜,混沌鼎是靠谱的。

仨货一前一后,堕入了一片星河,混沌鼎自河中,拉出了一片七彩的星沙,七彩的光华,映星光颇梦幻,看的众帝都一阵眼亮,七彩星沙可是好东西。

没错了,那是碎成灰的诛仙剑。

天道的大轮回,诛仙剑也染上了那么一丝。

它,该是上个天道最后的残留。

也或许,是叶辰故意为之,是他留给世间的瑰宝,这一点,曾未荒帝的神尊与女帝皆知,只不过并未拿,叶辰既然留下它,自有用途,譬如:做养料。

“我就不客气了。”

混沌神鼎嘿嘿一笑,很实在的说,吞了个干净。

嗡!

融了七彩沙,这厮立地蜕变,成诸天级别最高的帝器,瞬入荒帝最巅峰,自行演化道音,更有遁甲环绕,一幅幅永恒的异象,在浩瀚的星空,交织共舞。

“得,打不过它了。”

混沌火与混沌雷啧了舌,那货一飞冲天了。

“真他娘的晃眼。”

“浩瀚寰宇,级别最高的竟是一尊法器,尴尬不。”

“也不看看是谁的本命器。”

众帝唏嘘,见识了混沌鼎的强大,难怪能打灭诛仙剑,能伴随叶辰一路逆天,那口鼎,才是真的神器。

更多人,看的则是叶辰。

混沌鼎成巅峰荒帝,主人哪能不受益,通体光辉绽放,不见修为有提升,就见一缕缕永恒,成不朽光。

“老夫掐指一算,他要醒了。”

玄帝捋了胡须,是一尊,也是一个老神棍。

可惜,这回姿势没摆好,算的有点儿不怎么准确。

叶辰是有反应。

但,不久他又归于平寂,睡的那是那般安详。

“跑,哪跑。”

混沌鼎大展神威了,满宇宙追打混沌火与混沌雷。

凡帝器,见了它都不敢冒头的。

莫说帝器,众帝也都安安分分的,荒帝最巅峰啊!

热门小说推荐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村野生香

村野生香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