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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擦着剑感慨:
“当初华羽仙尊被仇家寻仇,正是墨少爷舍身剖心救父,华羽仙尊才得以痊愈,墨少爷却因此患上心疾,每每月中痛不欲生。”
“不止……”
“彼时沁华夫人病危,是墨少爷费劲千辛万苦,才从龙冢带出了龙魂花。”
“听闻墨少爷出龙冢时,浑身筋骨碎了大半,一双握剑的手支离破碎,整个人只剩下一口气。”
“反观这个墨寻,就只是看着,什么也没做……”
所以,也怨不得掌门把流落在外多年的亲子当养子,就为了保全养子的尊荣了。
……
“还真是硬骨头啊,被打断双手也要爬起来吗?”
秘境最中央的洞府中,身披狐裘的少年饶有兴致歪着头,手肘搭在轮椅扶手上,闲闲托腮。
眼看地上的人挣扎着就要爬起来。
他指尖灵光一闪。
轻描淡写一击,打中了对方肩背,把人从地上掀翻出去,重重砸在洞壁上。
墨寻胸腔翻涌,吐出一口血。
这一次,竟是连动都动不弹不了。
自从华弥仙境发出英雄令,召集修仙界众人对他展开追捕,他已经被追杀了十多年。
就像蝗虫一样,源源不绝。
往往在他殊死搏斗后,受的伤还没愈合,就会迎来下一波追杀。
而且,经年日久,那些前来追杀他,又死在他手里的人越多,他的“魔头”
称号就越响亮。
哪怕是对墨家发布的悬赏不感兴趣的、所谓名门正派,也不会继续坐视不管。
久而久之,他彻底成了修仙界的公敌。
“听说你这双手在龙冢中被碾碎过一次,倒真是运气好,碎到这个程度,竟然还能恢复如初,真不愧是——”
天道之子。
墨知晏想起这个词就嫉妒得心脏抽痛。
他搭在轮椅上的手太漂亮,指节像是玉石那样光洁无暇。
作为剑修,他的手上连练剑的茧子都没有一个,可想而知是经过了怎样精心的养护。
反观地上的少年,一双手布满了丑陋的伤痕。
火烧,刀砍,烫伤,骨节变形……
“但你做到这地步又如何呢,功劳不还是我的?”
墨知晏傲慢地抬起下巴。
其实他委实不用嫉妒对方。
天道之子又如何,还不是像条丧家之犬一样跪在他面前。
“让我想想父亲是怎么说的。”
他指尖点了点太阳穴,讥讽道:
“——林家本就对晏儿非亲子还占着亲子的名分不满,若是再得知你做到如此地步,一定会逼着我把晏儿赶走。”
“他为我失了一颗心脏,我怎么能让他流落在外?”
“你是我亲儿子,我是你亲父亲,你就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被赶出家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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