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算你是一个知觉并不怎么敏锐的人,也很容易感受到草原上气候的不同,只离开水寒关不到完整的两日,温度便已骤降到令人觉得冷的程度。
在此之前,贺难从未到过草原,所以对此也是估计不足,然而一种天然的对于冒险的兴奋感却如火焰一般让他的情绪燃烧了起来。
当一望无垠的旷野也落入你眼中时,想必你的心情也是差不多的愉悦。
“贺难,我听说你的祖辈也有巫勒人?”
把贺难带出水寒关的人正是那日推着他到羊肉馆的壮汉拔都。
为了让必勒戈感到更亲近些,贺难便提了一嘴,事实上他也不确定他这八分之一的胡部血统是否属实,更谈不上从哪儿来的了,也就这么一说而已——可没想到因为这存疑的混血身份,拔都等人对他的态度居然更加友善了些。
其实在两国结成睦邻之后,通婚的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像关辅这种地带比例更高——而在盛国城镇当中的生活,让胡坊中人的生活习惯也渐渐与中原混同,像拔都这种年纪轻轻就到盛国来,几年也不回去一次的人反而也对草原习性产生了些许生疏,能在他身上找到的胡部特征就只剩下醒目的发型、装饰以及胡语了,而那些混血后代们身上的特质也会渐少,没准儿几代过后就会像贺难一样连一句胡语都不会说。
“可以这么说吧……”
贺难点了点头,又笑道:“但我连巫勒语都听不懂,要不拔都大哥您教我几句?”
对于贺难来说,不能进行高效的语言沟通是一种极大的削弱,毕竟他不是老魏那种用拳头就能传递思想的人,而此行的目的就是和巫勒部打交道,所以掌握基础的语言非常有必要。
“呵呵……想不到有一天我也能当上老师。”
拔都憨厚的一笑,他是那种很标准的体力型人才,语言水平只能说是一般般,不过教贺难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
一匹马的踢踏声会被草原淹没,数量再翻个几十倍也是一样,能惊醒这苍茫大地的,就只有人们心中的呐喊之音。
身为诺颜苏赫的旧将,必勒戈恨不得宝驹长出一对翅膀,多生四个蹄子,期盼着自己赶到时没有收到噩耗。
回应他的……是巫勒部的云朵大纛和狼头旗,以及前方身挂云朵披风的诺颜卫队。
“兴哥?”
必勒戈驻马,仔细地辨认着来者何人——他和兴哥也算是旧识,只不过二者活跃的年代不同,在必勒戈因伤退居二线之后才轮到兴哥这一代人崭露头角。
不过必勒戈的消息很灵通,知道兴哥如今已是诺颜亲卫的卫队长:“你们出现在这儿……说明诺颜苏赫他……”
“并非你想的那样。”
兴哥适时地截停了必勒戈的胡思乱想:“诺颜苏赫现在情况还算稳定,你来得及见到他。”
“那就带我去看望他。”
必勒戈松了一口气,但心中还是隐隐焦灼。
“不急……诺颜金帐离得还很远,你大可以先在这休息一下,你看,连马都跑不动了。”
兴哥又深深地看了必勒戈一眼,跳下马背后又顺手攥住了必勒戈胯下骏马的缰绳:“我奉阿祀尔王子的命令在此迎候往来客人,你要是没休息好,那就是我的失职。”
“哼,什么时候我必勒戈都成了巫勒的‘客人’了。”
听到阿祀尔的话,必勒戈的鼻中不悦地哼了一声——哪怕在盛国待了多年,巫勒也是他的家乡,回到自己家也能叫“做客”
么?
“那怪我没有把话说清楚了。”
兴哥笑了一下,然后又不经意地抖了抖自己的云朵披风,深邃的目光与必勒戈相汇:“如今我是阿祀尔王子的卫队长,替他迎接宾客。”
“哦?”
闻言必勒戈心中思绪翻腾……兴哥以其忠勇深受诺颜苏赫信任,如今却声称自己追随阿祀尔——究竟是老诺颜的权威不复导致的思变,还是真被贺难所言中?
怀揣着新的疑问,必勒戈却也不由自主地下马随行,直至他走进阿祀尔的帐中。
“必勒戈大叔远道归乡,实在辛苦,我奉父汗的命令特地在此迎接诸位。”
兴哥所着是一身戎装,但阿祀尔的装束却没有那么严肃,近年来巫勒贵族当中也大多流行起了南国的精美丝绸,而云朵纹样也在绣匠的巧手之下以银线的方式被点缀在长衫的各处,穿在阿祀尔身上倒也颇显英雄风范。
必勒戈抬头看去,营帐中却不止阿祀尔一人,除了卫兵之外还有一个年轻汉子,正是阿古拉部的诺颜之子阿银。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