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胡,我知道你的理想,你想成为一名NBA主教练,但现在就是你更进一步的机会,以一名主教练的身份捧起总冠军的奖杯,好好想想吧……”
胡浩南还在想着格瑞斯的话,不得不说,他心动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情况——格瑞斯要辞去风暴主教练的职位,并力主推荐他成为继任者。
胡浩南一整天都在思考这件事,然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的确是一件好事,只不过这好事来得让人措手不及……
胡浩南第二天来到球队的时候,他惊讶的在训练场看到了格瑞斯。
格瑞斯正拍着篮球,做着投篮练习,见胡浩南到来,笑了笑说:“胡,我今天可比你先到哦。”
“格瑞斯,昨天你说的事情我想清楚了……”
“等鲍勃来了,我会向他正式提出……”
“不,你误会了,我是说,我不能答应你,相反,我请你继续留任,在你无法主持比赛的这段时间里,我和詹娜会把球队打理好,我们会等你回来,别忘了,你说过的,我们是一个团队。”
胡浩南说得很快,这是他思考一夜的结果,他当然有想过身为主教练,夺取总冠军,一举成名天下知的场景。
但每当这时,他就好像看到这么一副场景……
高台上,一个男人高举着冠军奖杯,而在台下,一个女人笑着使劲为他鼓掌。
这个男人发现了她,而当他冲向场下去找女人时,女人却转身离开……
“我们是搭档啊!”
这是女人的话。
而又有一个老人在他耳边说:这就是你答应我的好好照顾吗?
胡浩南从梦中惊醒。
……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而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说,梦境是潜意识对于外界事物的最真实反应。
胡浩南相信这一点,所以在他醒来之后,他知晓了什么才是心中的答案。
“格瑞斯,我是想成为主教练,我是渴望荣誉,但我更不想成为那个我讨厌的人!”
“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接纳了我,让我成为你的助手,那我又怎能在你最艰难的时候,为了所谓的理想而抛弃自己的搭档?”
“如果我那么做了,即便我成功了,理想也会鄙视我!”
“你懂我说的吗?”
格瑞斯看着胡浩南,眼中闪现着异样的光芒。
她又何尝舍得离开西雅图风暴,这是她奋斗过的球队,更是她深爱的球队呀。
格瑞斯从包里掏出辞职报告,一扯为二,再扯为四……
没多久,球员陆续到来,当他们在现场看到格瑞斯的时候,一个个欢欣雀跃的围了上来。
胡浩南终于见识到了女人之间的打招呼方式,双脚跳跃,双手抖动,当然还有少不了的一声尖叫。
……
当天上午的训练是由格瑞斯主持的,胡浩南又回到了场边。
看着场上球员来回奔跑,胡浩南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原来之前的自己的确是挺无聊的,还是睡觉吧。
中午的时候,格瑞斯去找了鲍勃,出来的时候,她对胡浩南说了一句话:以后客场比赛就拜托你了。
胡浩南明白了,反过来说就是,以后主场比赛还是格瑞斯负责。
只是……鲍勃有这么人性化?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战绩。
战绩够硬,就是教练说话的底气。
下午,鲍勃和胡浩南有过一次谈话。
和胡浩南预料的差不多,格瑞斯因为家庭原因无法离开西雅图,所以客场比赛就交给了他。
只是胡浩南不知道的是,格瑞斯为了劝服鲍勃同意这个提议,主动放弃了当赛季接下来的所有薪水。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