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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美丽的番禺(第1页)

辞去工作,就好像无牙之虎无爪之鹰。

林云这才暗自体会到了世态炎凉的悲哀,连李海峰这样的铁哥们都不理他了。

网友只是有一句没一句评论说林云是不是发财了,去到处游山玩水。

林云有苦说不出来:是大家将俺给忘了吧。

哥们!

农村民风古朴,恬静安逸,好一派鸟语花香,青山绿水如诗如画的田园之所。

任何人到了这里都会有想归隐的念头,若是在城里打拼久了,会出现一种厌倦之意,当回到农村走一圈,会觉得各有所好。

在农村里生活久了,就会很自然想起城里的花天酒地,山珍海味记忆很深。

而在城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总是那么怀念老家农村的生活。

林云仔细在地图上寻找自己的老家,发现竟然是无法寻找的一个标记,可想而知,村子真的太小。

农村里许多童年的往事,美食,还有一大帮的亲戚,总是聚少离多的亲戚,最让他回忆。

小时候可是常常在亲戚家生活呢。

林云心里很排斥农村,仿佛农村里,多了一样灰色的回忆。

他想起小时候的伙伴,同学阿二在他读书一年级时候,就冤枉他偷了一支笔,这事不得不承认,在他以后的人生中,留下来永远无法抹平的伤疤。

每次,夜静人寂时候,林云就会想到那次的黑锅事件。

那一年秋天,林云还是小个子,是班上最小最矮最瘦的一个,若是外貌看来,跟普通的五岁孩子一般大。

他刚刚上小学一年级的第二天,班主任刘老师就把他给揪出来,严厉地问:“林云,把你的笔拿出来。”

小小的林云巍巍颤颤地嗫嚅着嘴巴,小心翼翼地打开书包,摸出了那支姑姑送给他的笔,道:“我只有一支笔。”

“你这支笔是阿二的,是你偷了他的笔!”

刘老师的话如标枪一样投向他。

瞬间天崩地裂地震撼,林云惊呆了,嘴巴张大,一句话也没有回答出来,心里说了一万句没有偷,没有偷,是姑姑给我买的,我还有句号呢。

“怎么了?哑巴了?”

刘老师一步一步逼问。

“我……我姑姑给我买的。”

林云终于支支吾吾回答道。

刘老师瞪大了眼睛:“胡说,你家里穷,买得起这支笔吗?”

望着老师一双牛眼,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充满了威慑力。

林云心里马毛,背脊发冷。

委屈的泪水唰唰往下流。

之后,老师罚了他做检讨,主动把笔给了比较富裕的同学啊二,还要赔礼道歉。

那一次,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

他对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都存在着怀疑。

同时,对农村也留下了特别的印象。

直到他毕业离开了山高皇帝远的山村,去了省城接受更高的教育,才渐渐地回忆起农村的确给自己许多美好,珍贵的回忆。

农村,有祖父祖母,有童年,有故事,更多的是有着一种浓浓的乡情,会在月圆月缺时勾起回忆。

人生呐,能有美好的回忆,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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