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七十一章 御剑术(第2页)

他真不是人傻钱多的那种人

雅菲继续道:“我想大家都知道逍遥剑皇,他的御剑术闻名已久,有许多剑皇都曾经向他学习过。”

“虽然这套御剑术需要剑道修为较高的人才能掌握。”

“但我相信只要有足够的天赋和努力,都有机会能够领悟这门御剑术。”

“这门《逍遥御剑》起拍价一万灵晶!”

“如果单单只是功法,肯定不值这个价。”

“但你拍卖后,里面会有逍遥剑皇的全部注解,而且还有一次售后服务。”

这时有人问道:“什么售后?”

雅菲道:“就是只有你拍卖后,不管是修炼到哪个地步,都可以让逍遥剑皇亲自指导一次。”

“但只限御剑术的问题。”

“逍遥剑皇特意提醒过,剑道方面他不会过问,但如果是御剑术方面的问题,他绝对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雅菲话音落地,下面的人都陷入了兴奋。

全部注解的逍遥御剑术,这让他们很有信心学会。

而且就算最后学不会,还能让逍遥剑皇,亲自指点一次。

这就让他们不用再担心瓶颈期了。

能修剑的人,哪个不是对自己信心满满。

尤其是修炼到剑王境界,哪个不是天选之子?

这些人想到这里,直接就把《逍遥御剑》的价格抬到了四万。

“王天,你他妈又不是剑修,你拍这个干嘛?”

“我拍这个干你屌事?我孙子是剑修,我买回家给他用。”

“我吊你妈,你孙子剑意都没有领悟,你拍这个?你这不是故意抬价吗?”

“我就出个价而已,又不是一定我买到。”

“张无极,你也就领悟凡剑而已,你用的上?修炼了四十年,还这么废。”

“我呸!

别人叶羽十几岁的时候就达到了凡剑的极致,你个废物!”

这名叫张无极的剑修,顿时心里一紧,叶羽的名头他自然也听过。

听到这话,他瞬间就感觉自己的心态被搞乱了。

他四十岁的年纪,突破到了凡剑,就已经被人称为天才剑修了。

但自从叶羽横空出世后,所有人提起年轻剑修,只会想到一个人的名字。

他虽然暂时用不到《逍遥御剑》,但他觉得,自己突破到‘天剑’是迟早的事。

只要努力,难道一个剑王都成为不了吗?

所以他就想买了之后,以备不时之需。

这也是他给自己的一个动力。

想到这里,他直接就把价格抬到了五万。

那名叫王天的武者见这个价,直接默不作声了。

如果是四万枚灵晶的话,他还想拿回去给他孙子用一下。

五万这个价,以后再说吧!

见价格已经炒到了五万,这让许多想要的人,有些纠结了起来。

在普通人眼里,他们虽然算有钱,但要拿出五万枚灵晶,这可让他们伤筋动骨。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