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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整个县城小镇陈安邦认识的人不会超过十个,来人就是其中之一,小伙子姓潘叫做建邦,与唱【外婆家的澎湖湾】的歌手潘安邦一字之差,不过陈安邦好像与潘安邦也只有一字之差,潘建邦的姐姐以前是陈安邦村子里的童养媳,虽然当地不是这种叫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从古至今的彩礼其实都不便宜,古代时穷人没有那么多财物那么多礼节,于是就互相之间换抱女儿养,养大了直接给儿子当媳妇,聘礼都省了。
只不过到潘建邦的姐姐快出嫁的那个时间已经解放了,潘建邦的姐姐没有选择她从小长大的小郎君,而是与本村的另外一名男青年自由恋爱,虽然养母不太愿意,但是毕竟是新社会了,再搞封建包办婚姻是不成的。
潘建帮虽然从小与姐姐不在一个家庭长大,但是也没有断了来往,所以在姐姐成家以后还经常去村子里玩耍,逢年过节的还会在村子里小住一段时间。
那个年月人们多在村子里面待着,谁家来了个亲戚全村人都认识,而村子也不大,没多久潘建邦和兄弟潘建国就在村子里混熟了,而他们与陈安邦年纪相仿,所以自然也就玩到了一起,夏天时也没少一起上山掏鸟窝下河抓鱼虾。
遗憾的是在陈安邦重生之前的时代,潘建邦已经因为得癌症去世多年了,看着曾经逝去的故人出现在眼前,陈安邦心里不禁一阵唏嘘,这个时期,潘建邦应该已经顶替了他父亲的职位,在交通局里当长途车司机。
“安邦,你怎么在这里,听我姐姐说你不是去滨城搞装修去了吗?”
潘建邦热情地问道。
“是的,我刚从滨城坐车回来,这不刚到镇上,一时也没有找到回村的车,寻思在这边吃饱饭,一会好走路回去,毕竟走回去得两三个小时呢。”
陈安邦笑着说道,然后又从兜里掏出香烟递过一支给潘建邦之后问道:“你家不是离这边不远吗?怎么也出来吃饭来了?”
陈安邦这么问在这个年代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是一个市场不活跃的年代,一般老百姓谁放着家里饭不吃到外面下馆子去?潘建邦做为本地人,晚上不在家吃饭跑到外面来吃肉丝面肯定是有原因的。
潘建邦接过陈安邦递过来的香烟,虽然他没有见过【人民大会堂】这个品种的香烟,但是过滤嘴包装总是说得过去的香烟,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周边农村基本都在抽两毛钱左右一包的平头【佛子岭】香烟。
潘建邦从兜里掏出煤油打火机,一拨砂轮打出火苗,看陈安邦没有抽烟的意思,于是自己点燃香烟抽了起来,吸一口吞下去,然后惬意地吐出一个个烟圈。
“我一般都是在家里吃饭的,今天也是巧了,开车从省城回来刚到没多久,心里想着回去家里搞不好也没留饭,还不如在外面吃口热乎的,于是就过来了,这不正好碰到你了嘛!”
正好这个时候,潘建邦点的肉丝面好了,老板把面端了上来,正好看潘建邦与陈安邦二人在聊天,不禁好奇地问道:“你们两人还认识啊!”
潘建邦大声笑道:“老汪你没宰客吧,这可是我的好兄弟,下回来你认识着点儿!”
叫做老汪的老板把手在身前的围裙上抹了两下连连摆手说道:“哪里有宰客的事情,小潘你就不要冤枉我了,再说这个小哥也精明得很,提前说好了多少钱才开始吃饭。”
“还冤枉你?”
潘建邦笑着说道:“我兄弟精一些还不是拜你们这些做生意的所赐,要不是你们平日里做生意总跟人家玩心眼儿,谁还总提防你们?这都是怕了你们了,要不提前问好价格,你端一碗面上来要人家二十块钱,人家是吃还是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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