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风宸随着骚乱的方向看去,一个身材高挑,风姿绰约的女人大步流星向着食堂内走来。
上身内搭白色衬衫,黑色西装外套,下身黑色A字半身裙,腕间戴着一块伯爵非凡珍品系列G0A腕表,银白和黄色钻石交织遍布,看起来奢侈而闪耀。
宋知微的公司估值也才三点五个亿,手上这块表就一千六百万,除非是打肿脸充胖子,否则她身后的背景底蕴可能不像这些同学们看到的这么简单。
风宸收回目光,虽然宋知微人气很高,受人追捧。
容貌也堪称倾国倾城,除去装扮的加成,底子恐怕不比陈雨灵差,但不是他的菜。
宋知微受人追捧,但这种追捧更像是崇敬,仰慕,而不是占有。
跟她站在一起,倒像是要争锋相对,比个高下一样,风宸不喜欢这种“争斗”
的感觉,更别提是跟一个女人争斗。
但他没有想到,这个人群的焦点,宋知微,竟然是冲着他来的。
风宸望向宋知微的时候,两人不经意的对视了刹那。
也就是这瞬间,宋知微下意识的停顿了脚步,那双眼睛中的冷漠与出尘,瞬间与脑海记忆中的那个眼神重叠。
一模一样!
她从来没在其他人身上见过这种眼神,冷漠、平淡、出尘,像是世外的仙神,淡漠的注视着凡间的一切。
这大概也是她会认为当初那个男孩儿,是山神化身的原因吧?
因为这个眼神,她好像忽然回到了十一年前那个夜晚,那么静谧,又那么喧嚣。
静谧到周围除了自己的哭声,再也听不见任何人声,却又喧嚣得,到处都是诡异的虫鸣,时而传来尖利高亢的鸟叫,风吹树林宛如鬼魅的声音。
而他像是月光带来的救赎,悲悯世人的山神,就那么出现在她面前。
宋知微有些激动,原本她以为那是一个梦,就算当时留下的印象再深刻,十一年过去,也开始渐渐消磨了。
但是此刻,当年梦中的身影,却开始渐渐与面前的人影重叠,心中汹涌翻滚的情绪,再也抑制不住的爆发。
宋知微快步走到风宸面前。
“你好,请问……你还记不记得,十一年前,你在武当山救过一个迷路的小女孩?”
宋知微的声音紧张而颤抖,身上强横、雷厉风行的气势完全消散,仿佛站在面前的,只是一个踌躇紧张的小女孩。
风宸拿着包子,正准备送向口中的手微微一顿,诧异的抬头看了宋知微一眼。
武当山?
确实去过几次,太爷爷师从武当山玄真上人,在武当山的辈分还蛮高的,有时候会带着他一起去武当山论道。
至于十一年前,这么具体的时间,风宸记不太清了。
毕竟那时候他才七岁,那个年纪,印象最深的应该是被太爷爷逼着练功,扎马步、打坐运气,一练一整天,简直就是地狱级折磨。
“不记得。”
风宸咬了一口手中的包子,淡淡道。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蓝星资源枯竭,人类濒临灭绝,国运禁地降临。每个国家挑选三人进入禁地,选手与国家绑定,所获得的资源将百倍具现于现实。龙国三名选手绿色卷发萝莉,脚踩恨天高的白发花瓶女,以及一个头戴奶牛帽子,手上满是纹身的不良青年!看到代表本国的三名选手,几亿龙国观众直接傻眼。小萝莉,花瓶,不良青年?天要亡我龙国啊!其他国家纷纷嘲讽龙国气运已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小萝莉可腾空操纵万物,念动力碾压一切,白发花瓶手持银月唐刀杀敌如麻,犹如女武神!最为恐怖的是那个自称死亡外科医生的不良青年,手指转动间,竟能...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