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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项羽既亡之后,而鲁为守节,礼义之国则知。
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
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
后世不明经者,皆归之秦火,使学者不覩全书,未免乎疑以传疑。
然则《易》固为全书矣,何尝见后世有明全《易》之人哉?臣向谓: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绝,盖为此发也。
诗有六亡篇,乃六笙诗,本无辞。
书有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
皆不因秦火。
自汉已来,书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学者自亡之耳。
(《秦不绝儒学论》)
朱熹: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
,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朱彝尊:秦本坑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
刘大櫆:“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尝烧也。
……六经之亡非秦亡之也,汉亡之也。”
。
“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
。
(《焚书辩》)
光聪谐《有不为斋随笔》:“斯能为此谏而又议烧〈诗〉、〈书〉者,烧天下之私藏耳,盖犹有在官者”
,泷川与之暗合。
皆不知〈朱子语类〉卷一三八已曰: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光氏又谓:刘大槐〈焚书辨〉殆得其实,宋萧参〈希通录〉已发此意,而皆未据〈乐书〉为说。
萧书犹见于〈说郛〉卷一七、〈续百川学海〉甲集等,于烧书仅引“前辈”
之说;其“究极”
而辨者,乃在坑儒,谓所坑乃“方技之流”
,非“吾儒中人”
,盖未省“术士”
指方士亦可指儒生。
刘师培《左庵集》卷三〈六经残于秦火考〉谓“民间所存之经亡于秦火,而博士所藏又亡于项羽之火”
,萧何所收“图书”
,即〈张苍传〉“明习天下图书计籍”
之“图书”
,非“六艺”
也。
窃意刘氏言过。
民间〈诗〉、〈书〉,未必能家摧而户烧之,燔余烬遗,往往或有。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四六《周鼎铭跋》:“举凡锋矛刀剑,无不有铭。
自秦销金洛阳,厉禁所至,为段治改煎,殆不可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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