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西岭市的地标建筑是锦城大酒店,五十六层的高楼,造型极为别致,整体看起来像是三条搅合在一起的螺旋上升通道,即便是在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这座酒店。
当然这家酒店最出名的不只是它的外形,里面的服务,尤其是总统套房这一级别的,可谓是精益求精,有口皆碑的。
但是对这一点,商老板有话要说。
心情极度恶劣的他,今天已经是第三次将总统套房的负责经理和服务员撵出去了。
经理也是相当的委屈,刚才他亲自给商老板倒了一杯名贵的葡萄酒,人家嫌酒凉,好吧,葡萄酒如果能加热喝的话,他也认了。
等到想办法将酒稍稍加温之后,商老板又觉得口味变了,这就难办了,最终酒没喝成,又送去了进口的雪茄。
人家点着之后只抽了一口,随手就扔在地毯上,如果不是服务员手疾眼快,那张价值不菲的地毯就报废了。
可是人家还在破口大骂:“这是什么破玩意儿?太呛嗓子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赶紧拿走。”
锦城大酒店的管理人员们头疼不已。
商老板大名叫商易,是锦城大酒店的老顾客了。
过去每次下塌与此都是和和气气,甚至在临走之前还会给负责经理及服务员额外的小费,都快赶上他们一年的工资了。
这一次,尤其是今天发这么大的脾气,事情还是源于楼外楼饭店的重组。
纪维练两手放在身前,微低着头,板板正正的站在宽大的客厅中央。
而他对面两米远的沙发上,刚刚发了一通脾气的商易商老板,总算是冷静了那么一点点,凶铃的目光扫过纪维练,咬着牙从牙齿缝中蹦出一句话。
“跟我详细的讲讲整个谈判过程。”
纪维练偷偷的抬眼看过去马上又落下眼皮,刚才他已经把大体的情况汇报一遍了,可是老板还要再听一遍,他也只能再汇报一次。
绞尽脑汁,把他昨天下午跟宋瑾、胡志伟等人谈判的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在头脑中搜索了一遍,然后又从头开始讲起。
刚刚开了一个头,就被老板打断了,“小纪呀,你觉得那小丫头讲的故事,会是谁告诉他的?”
纪维练顿时头大如斗,还能有谁呀?能对商老板的事情了解的这么透彻的,也只有他女儿商婳,可是这话他不敢说呀。
实际上商老板自己心中也是有数的,可他不自己不承认,却要别人来说,这不是折磨人吗?谁敢说呀。
但是不回答老板的话,同样也是罪。
纪维练开动脑筋,想了那么几秒钟之后,马上回答道:“我觉得那个姓宋的小姑娘,后面应该是给楼外楼当过总经理的那个楼旭。”
商易听了他这话,既不点头也不说话,事实上他也知道那个姓宋的小姑娘应该是跟楼旭有关系的,毕竟那小子在楼外楼当总经理时,听说那个小姑娘就在他手底下当助理。
所以,这一次,那个楼旭应该是变成了楼外楼的股东了。
按理来说,楼外楼落到谁的手里他并不在意,只要是弄出去就可以了,甚至于纪维练,被人家黑了不少钱,把他心理中八百二十万的目标价格都给降到了七百八十万,对这一点他都不是十分在意,他在意的是楼旭这个人。
掀翻了东林公司不算,现在竟然还入主了楼外楼,这是不是有点儿欺人太甚了?这种憋屈感是商易商老板很多年都没有感受过的。
他不是不敢动楼旭,事实上,他动动手指都能让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只是这样一来,下定决心跟某些产业要划清界限的商氏集团,以前的努力就全废了。
何况这中间还有一个女儿挡在前面,如果真的动了楼旭,且不说商氏集团又要踩回去原来的路,光是女儿这边可能都不好交代。
足足过了五分钟,商易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仰身靠到沙发上。
谁叫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呢,算了,就不跟那家伙计较了,他挥手让纪维练走近一些,等到纪维练走到他身前,便压低了声音问道:“那个姓刘的是怎么说的?”
纪维练听到这个问题,就知道刚才楼外楼的那件事情算是过去了,他松了一口气,感觉后背都湿透了,至于那个姓刘的死不死活不活跟他关系不大,如实回答就好了。
“他说要宝林公司十年收益的百分之四十。”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