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74节(第3页)

甚至就连和他关系不怎么和睦的杜冷铁杆于俊山和刘柏松也在其中。

“你同学?”

慕蓉予思附在付远卓耳边悄声问。

付远卓仍处在错愕之中,瞪大眼睛,愣愣的点了点头,“对,都是我的高中同学。”

慕蓉予思凝视着丰沛的人流,就像是泛滥的潮水迅速的淹没了前厅,“全是你的高中同学?”

付远卓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那一个个像是穿过时光的人儿,从记忆深处怼到了放大的瞳孔前。

西装革履脸上戴着墨镜,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腋下还夹着个鳄鱼皮公文包,一副暴发户模样的孙大勇,第一个从人群中冲到了付远卓的面前,伸出戴着劳力士绿水鬼的右手,大喇喇的说道:“班长,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结婚都不在班级群里吱一声!”

付远卓记得上次见孙大勇是在大学毕业后的一次聚会里,当时大家还只是半只脚踏进社会,有些人考研,有些人考公,有些人四处投简历,有些人准备出国,有些人打算继承家业……“现实”

是个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的词汇。

它有些狰狞,又有些梦幻,像是沼泽泥泞,又像是远山平湖。

而他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像是感觉到了崎岖,又像是感觉到了乐趣。

那次他们在包场的酒吧喝的昏天黑地,半夜三点一群人拿着酒瓶在街道上游荡,高声唱长雅的校歌。

在凌晨登上了岳麓山,看着太阳跳出城市天际线,击掌、拥抱,在凌晨各奔东西,机场、家、高铁站、写字楼……付远卓目送着他们一个个离去,像是终于真正的长成大人了,将前往真正的生活。

至于后来……

自然而然的,他们也被大海般的生活给吞没了,变成了难以洄游的鱼。

曾经活跃的群,渐渐变得冷清,曾经熟悉的人,也在渐远的距离和漫长的时间中变得陌生。

而此时,奇迹般的,他们又聚在了一起。

这真的是个奇迹。

可转瞬,他又觉得还差点什么,才能真正的成为奇迹。

“不是。”

付远卓握住了孙大勇像是镶嵌了几枚翡翠扳指的肥手,打量着他,笑中带泪,“我是准备回星城了,再请大家吃个饭的。”

“回星城?什么叫回星城?深镇不才是我们的省会?我们湘南人的耶路撒冷吗?”

马博士说道。

笑声响成了一片,孙大勇也在“哈哈”

大笑中说道:“别解释,婚礼不喊我们,就是不够意思,等下记得自罚三杯。”

“自罚三杯就自罚三杯。”

付远卓爽快的回答道。

孙大勇环顾四周喊道:“每个人三杯!

不许用矿泉水啊!”

周围立即响起了起哄的声音,“对!

对!

对!

每个人三杯,少一杯都不行!”

付远卓咬了咬牙,正想着该怎么说,慕蓉予思挽住了他的胳膊说道:“他的三杯,有我的一半。”

孙大勇向慕蓉予思竖起了大拇指,“我代表垃圾班同意您的请战申请!”

“我说孙大勇,你在这装什么蒜?代表我们垃圾班的女同学!

付远卓的三杯,是付远卓的!

他媳妇抢走了我们班的班草,肯定是要被清算的!”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