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是新月觉得气氛有些太僵持,出言缓和道:“夫人,殿……少时他还没有说过话呢,到底怎么回事还是听他解释吧,而且刚才我看那两个女子看你的神情奇奇怪怪的,好像做了坏事似的。”
那可是堂堂的五殿下啊,在最辉煌的时候矅京朝臣都要敬一声五殿下,如今却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被明珠训斥。
明珠这会平静下来,也觉奇怪,可方才话已经说出去了,又不知如何挽回,只语气稍稍软了些,问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吓唬她们?”
李鹤沉默,好像和明珠较上了劲,微微别过头,一副硬到底的样子。
明珠见了更是生气,“罢了,与你这人也说不清道理,从来都是这样!”
她本来要接李鹤回家,气的转头就走,新月见状,这哪行,殿下要是被人认出来,那可就糟糕了,连忙领着李鹤说:“殿……少时,夫人她在气头上,你可别和她较劲,有什么事回去说。”
新月急的拉住李鹤的手,却被他不动声色甩开。
他像只孤傲的头狼,即便受伤了也不需要旁人施舍,清冷寡淡地说:“我自己走。”
他明白了,自己是不被喜欢的,可比那更刺痛人的,是方才那两个女人口中的公子。
明珠身边有个男人,在保护她,可以在她被质疑的时候为她出头,而他做了一样的事,却是被明珠厌烦。
他跟在后面,明珠腿脚很快,没有刻意等他,他便跟不上了。
可他还是固执的自己走,让自己走的很快很快,可是再怎么快,都跟不上明珠。
就像他永远都只能在房中等待明珠,明珠何时想来便来,要走便走,他从来都没有任何主动权,只是个被她想起来挂念一下,想不起便丢到一旁的摆件。
李鹤的心快痛死了。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他只是,不喜欢陆宅的安静,大家都有各自的事情,而他只能呆在房中,等啊等,等不到他想见的人。
太难熬了。
见到明珠,却比不见到更难熬。
他冷汗冒了一身,无处不在痛,明珠走在前面,一直知道李鹤跟着,她还是生气,却也心软的停下,回眸望了眼李鹤。
他蒙着黑色的眼带,疲倦和艰苦地走着,她故意走的很快,用一个李鹤跟不上的距离,便像是刻意折磨他一般,他咬牙受着,一言不发,又可怜又让人生气。
就是说句软话又怎样,说句错了,又如何。
失忆前,失忆后,都是一个样子。
就好像吃定了她似的。
她真是爱心泛滥,就是把李鹤丢在人,自生自灭,她也没有半点对不起李鹤的地方!
这样想着,她眼睛却先红了,憋闷的很。
“明珠?”
一道温润的声音,打破了二人僵局,景明站在小路对面,朝明珠走来,见她神情不对,眼眶又微微红润,焦急道:“怎么了?谁欺负了你?”
他如此温柔,以至于李鹤拼命赶路的脚步停顿,他预感那是他们口中陪伴明珠的男子,他是如此的想看清他的脸,想看看到底他是什么样子,能让明珠和对待他的差别那样大,可他无能为力,他苍白的望着他的方向——一片漆黑,遮住了他纷乱的思绪,把他所有的情绪都堵在拇指大小的角落,用力积压,狠狠膨胀。
明珠不知景明怎么找来,扭头,擦了擦眼尾,让自己看起来与平常无异。
“没事,方才风沙迷了眼睛。”
这话,景明一点也不信,既然明珠不愿意说,他便下意识自己找缘由,这才一注意到她身后不远处的黑衣男人。
男人系着眼带,身形修长,虽隔得远,眼睛也被挡住,未见全貌,景明却能感受到那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他的长相,即便与自己相比,也是不相上下的。
他看起来动作迟缓,像是受了什么伤,景明移开端详的目光,问道:“这位公子是你的朋友吗?”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