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13 酿酒(第2页)

沈亮放了一张50两的银票在他手中:“你好好养伤,等你养好了身体,我带你出城骑马。”

财帛动人心,千金买马骨。

沈亮的千言万语也抵不上这50两银子。

这年头,一条人命几两银子甚至几斗谷子就能买到,换作其他人,说不定就把朱成功赶出去,让他自生自灭,像沈亮这样又是送医馆,又是给银子的主子,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你好好休息,我们就不要打扰小朱养伤。”

书局主厅。

沈亮看着花自芳道:“书正常印刷,不要耽搁进度,眼下还没开春,老百姓都窝在家里闲着没事,正好趁着机会多卖一些。”

花自芳问道:“可是明天义乌帮的人再过来捣乱怎么办?若是被他们砸坏了东西……”

沈亮淡淡一笑,说道:“放心,我自有主意。”

接着他对贾芸道:“黑云村的庄子建的如何了?正赶上过年,工程进度是不是停了?我跟义乌帮谈了个酿酒的生意,正好拿来练练手。

你让黑云村那边先建几个酿酒的池子,再买一些酿酒需要的酒糟、酒曲、酒具之类的东西,未雨绸缪。”

贾芸一听要酿酒,劲头立马上来了,他一直负责黑云村那边的事情,早就想一展拳脚,谁知道沈亮先搞起书局,黑云村的事情直接放在一旁。

贾芸都以为黑云村的事情要黄了,没想到沈亮现在要将这个重任重新交付给他。

卖书虽然挣钱多,但是跟酿酒比起来,始终还是差点意思。

毕竟书可以不读,但是酒却不能不喝。

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头百姓,结婚喜宴要喝,乔迁之喜要喝,就连家里老人去世,也得正儿八经的摆几桌。

酒可以说是大周朝百姓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东西之一。

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这里面蕴含着多么大的利润。

贾芸点头道:“二叔放心,明天我就去黑云村,这几天黑云村那边都是李贵盯着,应该不会有人偷懒。”

沈亮道:“偷懒不怕,只要按时完成工作,他们就是天天睡大觉,我也同意。”

回到荣国府。

沈亮嗅到了一股不一样的气息,似乎是花香,又像是脂粉气。

这股香气并不是从自己房间传出,而是在院子的厢房。

沈亮记得,那间厢房是专门用来洗澡的。

“有好戏看了。”

沈亮信步走了过去,来大周朝这么长时间,洗澡是个麻烦事,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大澡堂子,想洗澡,只能在家里烧热水,然后再把热水加到特制的木桶里面。

冬日洗澡可是一个大工程,需要好几个仆人、丫鬟通力协作。

冬日洗澡水冷的快,就需要不停的往桶里加热水。

古代的木桶沉重,加了水不是普通丫鬟能提得动,所以就得让小厮动手。

贾宝玉哪喜欢什么小厮,他的院子只许女孩儿进,所以才有他跟麝月洗澡弄了一屋子水的笑话。

沈亮凑到窗户上,发现窗户竟然没关。

想想也是,沈亮的院子里只有女人,别说不用关窗户,就连门都不用关。

沈亮趴在窗户上往里看,但见屋内放着一个大木桶,热气腾腾,木桶里坐着一个女人,在木桶旁边还坐着一个女人,正在往木桶下面加柴火。

沈亮看的目不转睛,原来木桶里坐着的是他的丫鬟麝月,旁边加柴的是一个他不大熟悉的小丫头。

麝月的皮肤很白,是那种泛着荧光的白,用一句后世的话来形容,就是冷白皮。

沈亮眼睛都不带眨的,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就跟一头耕了十亩地的老黄牛一样。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