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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只的骨犬并不是什么威胁,但三只骨犬就能形成合围,全方位的攻击能让猎物应接不暇。
骨犬嗅了两下,就叼着饵料朝着远离犬群的方向跑远。
它吠叫两声,然后扬天长嗷。
他知道驯兽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如果强行捕捉骨犬反而会激起它的逆反心理和傲气。
路梦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
在荒野上,这种如狼般低频率长气息的叫声能够传得更远,更适合作为动物之间沟通的信号。
所以一般只有像帽子这样贴身的衣物才会带有他真正的气味。
“今天遇见的‘熟人’怎么这么多?”
要想让动物亲近人类,要么是在幼崽刚出生时就开始抚养,让它们误认为自己是它们的母亲。
路梦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驼的内脏打发的这只骨犬。
就在路梦感觉有戏的时候,骨犬却“噌”
得一下站了起来,拧头看向远方。
毕竟专业对口。
将自己的弱点展示给强者,这就是服从的表现。
听着骨犬群的声音,小骨犬看了一眼路梦,小心翼翼地靠过来,用力用头推了他两下,像是示意。
联想到第一次遇见它时,这还是只幼犬。
临走之前,路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顺带一提路梦抹在自己身上的涂料要先用火烤干再加水混合,这样一来不但不用担心泥土里的微生物,还能起到驱虫杀菌的作用。
路梦瞥向身边的这只骨犬。
如果换成金属制的中甲乃至重甲倒是有一战之力。
应该是只脱离了族群的流浪骨犬。
小骨犬打了个寒颤,总觉得危险在很近的地方。
路梦把帽子递向骨犬,小东西会意,凑着鼻子上前来闻了一闻。
“是骨犬群!”
感觉到骨犬是在催自己离开,路梦也没有耽搁,快速收拾起了丢在地上的射弩还有其他的行囊,背起大概几十斤重的山羊。
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人影。
不是老猎人张英又是谁?
张英没有提之前猎杀加驼的事情,以他的经验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年轻人是用了其他的手段。
“是它叫过来的?”
等到路梦快步走出几里地之后,他再次停下了脚步。
——当然不是为了让骨犬记住自己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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