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当小涛对一个紫色不俗的小美女在抛着媚眼的时候,坐在车内的段轻尘想必是看不过眼了,气势汹汹的下了车,一巴掌就把小涛给拍了一个趔趄,好悬没摔成一个狗吃屎!
围观的那些拜金女们看到这里,顿时就成了鸟兽散,再也不敢继续对小涛放电了!
最后小涛这个刚才拉风不已的崽,被段轻尘扯着耳朵回到了车里。
我扶着杨宁宁以及柳翠茹两个人来到小涛的车子旁边,段轻尘正在车里唾沫横飞的训斥着小涛呢。
“咳咳!”
我见状轻咳了两声。
小涛那窘迫的局面,算是暂时被我的两声咳嗽给缓解了。
我张嘴问坐在副驾驶的小涛:“你们晚上去那儿?”
小涛回答:“轻尘刚刚定了附近的一个五星级酒店,我这接下来都住在那边,原本大姐头是要给我们安排住处的,但现在看她那样子,根本就无暇顾及我们啊!”
他说到这里,满脸无奈的看着靠在我身旁的柳翠茹。
柳翠茹听到这里,原本半眯着的眼睛,顿时睁大,恶狠狠的看着小涛,怒道:“什么叫我那样子,有种的咱们继续去喝!”
小涛平时最怕的就是柳翠茹这个大姐头,虽然说她现在是醉醺醺的样子,但吼起人来那是气势犹在。
小涛被她那么以后,顿时就吓的缩了缩脖子,是闭口不敢在继续言语。
柳翠茹见小涛不敢接话,一脸得意的样子,安排道:“酒店都已经定好了,你们就讲究在哪里住一晚上,我等下要跟宁宁回她家去,明天在给你和弟媳妇安排住所!”
“嗯!”
小涛点了点头,不敢说一个不字。
段轻尘透过车窗,提醒了柳翠茹一句:“翠茹姐,小心一点儿,我和小涛就先回去了!”
柳翠茹点了点头:“嗯,你们也小心点,到了给我微信报个平安!”
“好!”
段轻尘说罢,一脚油门就将车子开出了停车场,上了大马路之后,更是引来无数行人的围观。
目送着小涛两口子离开后,我们三个也自然就打算回家去了。
领着两个微醺的大美女来到马路边上时,我发觉周围的人看着我的眼光都有些戏虐了,多半是没将我当成是什么好人!
正所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我自然是不屑于去理会那些世俗的眼光的,拦下车之后,报了一个地名儿,司机就载着我们扬尘而去,留下了那些充满羡慕嫉妒恨的人们。
四十分钟之后,车子停在了杨宁宁家的小区门口,付了车钱之后,我照顾着两位大美女下车,随后径直来到了杨宁宁家。
说实话,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两个美女,我其实还是有些心动的,毕竟我长那么大,还真没试过一龙二凤的戏码,也不知道那滋味到底如何!
不过这事儿想想也就算了,我跟柳翠茹不过是普通朋友罢了,真要那么干了的话,估计我也就离死不远了!
奈何今天我确实是腰子吃的有点儿多了,这会儿欲望正蹭蹭蹭的网上涨,但一想起杨宁宁今天晚上要和柳翠茹促膝长谈,我这心里就拔凉拔凉的!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林季瞎了后,为治疗在医院住了十三年。意外激活系统后,他重获光明。却发现,他接受的根本不是治疗,是囚禁。甚至,有人说他是个天才罪犯,罪大恶极。他想出逃,想查明真相。可系统却反复叮嘱他别让他们知道,你看得见。他不解,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死。...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
林小月在婚前被男友劈腿。酒吧买醉,破坏了神秘男人的好事。她醉意朦胧指着对方就你了,试婚吧。一觉醒来竟莫名签下试婚合同。从此,与人共居的生活一团乱麻。后来,他把她宠上天,她猛然惊醒你干嘛?试爱。...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