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John是个非常非常好的男人,他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我最喜欢他那双海蓝色的眼睛,溢满包容理解和温柔。
可是我觉得他爱的并不是我。
也许我早就知道这一点了,但我却不肯承认。
他爱Sherlock。
那个无与伦比聪明绝顶的侦探,他的同居室友。
我仅凭他看着Sherlock的眼神就知道,那种浓烈而含蓄的爱意,只有EQ与IQ成反比的Sherlock·Holmes才看不出来。
我非常怜惜John,我爱他,更希望他能够幸福。
可怜的John,只能把这份爱情埋藏在心里,永远不向他人吐露。
这该有多么痛苦。
为了试探他,我几次向他明示暗示结婚的事情。
即使我明白他心脏最柔软之地永远不属于我,但我却依旧梦想着挽着他的手,进入婚礼的殿堂。
瞧,爱情让人变得多么像个傻瓜。
我并不想看着那双蓝宝石一般的眼睛因为忧伤而蒙上一层yīn翳,它本该灿烂无比,光华万千。
我相信我能够抹去那股忧郁。
在我最后一次表示结婚的事情时,他愣了一会儿,想了很久。
我看着他,看见他眼里的光芒闪闪烁烁,布满沉痛和哀愁。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对着我露出一个温柔却哀伤的微笑。
“好的,Mary。
我们结婚吧。”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心脏那处被人捏紧又放松,膨胀着窒息和窃喜。
他凑上来轻轻吻着我的嘴唇,我伸手搂住他,却忍不住泪流满面。
John,John。
他多让人心疼。
Sherlock:
John跟我说他和Mary要结婚,不打算邀请很多人,就定在下个礼拜,附近的某个小教堂里。
我看着他海蓝色的眼睛,里面跳跃着欣喜与温柔。
他邀请我去,自然,我当然会去。
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
点了点头应承他,他满心雀跃地去厨房为我倒咖啡——我想这是最后一次了。
以后,Sherlock这个名字将会慢慢地在他生命里消失,而他也会随着时间遗忘。
他会婚姻美满,会儿孙满堂。
而She
rlock·Holmes,最终也只不过是曾经参与过他人生的过客,终有一天,他们会形同陌路。
Sherlock,会孤独终老。
心脏猛地一抽,我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用报纸掩盖住眼睛里汹涌的情感。
John从厨房出来,他把一杯咖啡放在我面前,我朝着他笑了笑,“你去Mary家陪她吧。”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