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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生觉得家里养着两个孩子让他身心俱疲,抬头纹一天就能平均增加一根半,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变成千层饼的。
可上帝显然还不觉得他已经够“幸福”
的了。
某天Sherlock带着John正在犯罪现场查勘,医生却忽然白了脸色,转身到墙边一顿狂吐。
这个场景Holmes夫夫实在是太熟悉了,John死着眼睛看向Sherlock,Sherlock挑着眉毛回望他。
Lestrade显然没看出John的抑郁,他一脸喜闻乐见(节哀顺变)地走上来拍拍John的肩膀,乐呵呵地笑,“恭喜啊John,又带上球了。”
医生牵qiáng地扯了一下嘴角,转过头幽暗地对侦探说:“我要是杀了你嫂子你哥应该不会弄死我的吧?大不了一尸两命。”
Sherlock继续低头查看地上肠子内脏流满一地的尸体,淡定地说:“他要是弄死你不用我动手Mummy就会一枪把他毙了。”
对于真·Holmes夫人来说,传宗接代才是王道。
John和Lestrade同时看着他,在他把手伸进尸体内部查看里面完好器官的时候,两个人同时转过头吐了。
“恭喜,Lestrade。”
John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个虎式微笑。
“……”
后来呢?后来就跟上文一样咯。
再后来呢?再后来医生的生活就更加苦bī了咯。
为了在家里好好照顾两个小孩儿John很少出去和Sherlock一起办案子了,天知道他有多无聊。
什么?你说他可以把小孩一起带去?
事实上医生真的这么做过。
第一次他把Joseph和Shelley带去的时候苏格兰场的女警员们都很欢迎,连Donovan都很喜欢这两个小家伙。
所以把这俩熊孩子放在那里医生表示很放心。
可是中国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事不过三。
当他第四次把小破孩带去苏格兰场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来抱这两个小天使。
怎么回事?
通过侦探访问及一字不漏的转播之后John终于了解了前因后果。
作为一个男孩子,Joseph实在是对一切事物都太过于惊恐——也许是那条
女人腿给他的后遗症,人家来抱他他会哭,给他吃东西他会哭,连碰一下都会引来他的嚎啕大叫。
原本大家都还觉得挺可爱的,可是时间一久,放谁的耳膜也经受不住这分分秒秒的摧残。
没聋他们已经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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