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不觉中他竟然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外面下着淅沥的大雨。
暗叹了一声,他站起来,快步跑了出去。
站在221B门外,他冷得直打哆嗦,卷发已经全部被淋湿了,湿漉漉地贴着头皮。
Sherlock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可是那里空dàngdàng的,什么都没有。
懊丧地抬起头,他举起手正想敲门,却忽然又垂下了手。
他裹紧了大衣,烟灰蓝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安静的光。
他咬着嘴唇,拿出手机想给John发个短信,面前紧闭的门忽然被打开了,一股红茶伴随着蜂蜜的味道铺面而来,温暖香甜。
John手上拿着毛毯,如宝石一般的海色瞳眸跃动着温柔沉静。
他把Sherlock迎进来关上门,用厚厚的毯子裹紧他,然后转过身,递给他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手上温热的触感一直通向左胸口。
他低头看着John,嗫嚅了一声,“……对不起。”
John摇摇头,眼睛被暖huáng色的灯光渲染地如同落满琉璃。
他踮起脚尖,在Sherlock冰凉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你永远不必对我道歉。”
侦探总是在犯错,这些错误总是会刺伤一切关心他的人。
但是,他永远都会被原谅。
第10章遥不可及的距离【痴汉医生】
John凝视着Sherlock不断翕动的浅色双唇,听他用他那迷人的拜伦腔吐出来的优美字眼,他注视着侦探的眼神近乎痴迷。
哦,不,你的眼神太露骨了!
医生听见自己心里有个声音恶狠狠地警告他,他迅速移开视线,然后在侦探探寻的眼光中赞叹了一句“amazing”
。
Sherlock满意地继续打量着餐厅里的人,然后低声告诉John关于他们的一切。
John从不说why——Sherlock永远都是对的。
他总是喜欢坐视觉死角。
这使他看得到Sherlock,Sherlock看不到他。
而这时候,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观察侦探脸上的一切。
Sherlock开始说他们左侧那桌女士的生平了。
John紧紧盯着他,看着他光洁额头落着的黑色卷发,随着他的动作有些颤抖。
他的眉毛英挺,而在其下是美得令人窒息的迷人双眼,它会在探案和发现线索时she出慑人的光芒,然后化成光晕,隐回他的瞳孔里。
鼻子随着说话一皱一皱的,那些可爱的小褶皱让John想要去摸一摸——但是他不可能这么做。
浅色诱人的双唇,总是紧紧抿着,或者吞吐着那些常人听不懂的字眼,给它骄傲的主人添上盔甲。
哦,还有他永远那么锋利的颧骨。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