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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这两天,随时都会离开。
所以温似锦跟他约定,第二天一早便去府里做菜。
随后,带着弟弟妹妹回了东店子巷。
夜晚。
温似锦在院子里把晾晒成坨的木薯粉搓成小颗粒。
燕月笙不知道何时走了过来,哑着嗓子道,“你真的要去给别人做菜?”
温似锦闻言有些奇怪,“不都商量好了吗?”
燕月笙没说话。
姐姐给他们做菜,是照顾家人,是快乐而享受的事情。
可别人凭什么呢。
一想到温似锦要给陌生的男人炒菜做饭,燕月笙就觉得愤怒,随后就是浓浓的挫败感。
弟弟妹妹还小,姐姐是个女子,他才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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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甚至不如燕明朗,有时候还能跑个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瘸掉的这只脚,成为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燕月笙垂下头,在阴暗的角落里,狠狠地给了自己的瘸腿一拳。
酸裂的痛楚自腿脚蔓延自全身,已经十岁的男孩子没有难过,反而露出了畅快地微笑。
温似锦用余光看到了这一幕,在心底叹了口气。
是不是,应该治疗一下大弟弟的这条腿了。
第二天一早。
温似锦就被一辆马车接走,疾驰半个时辰,进了一个高大巍峨的府邸,一看便知主人身份非凡。
蒋护卫提前打过招呼,所以马车径直进了后院厨房。
这也是温似锦第一次看见大户人家的厨房,占地快赶得上一进的院子了,里头烧火的,抱柴的,切菜的,每个人都有分工。
只一个厨房,就有足足六个人在忙活。
温似锦从马车上一下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早就听说有个姑娘要来给公子做饭,大家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还是没想到,这姑娘看起来这么……小。
因为长时间逃荒,没有吃的,即使后面顿顿饱饭,温似锦还是干瘪不足量的身材,只是跟弟弟妹妹比起来高,但和其他外人比起来,她依旧纤瘦矮小。
说是个十岁的娃娃也不为过。
“就这?”
有人发出了疑问。
还有人窃窃私语。
温似锦耳充闻不问,三两步踏进了厨房。
锅碗瓢盆都是刷洗干净的,灶台周围也备好了柴火,案板上是各种蔬菜,市面上有的几乎全买了回来。
这就是大户人家啊。
温似锦叹了口气,回头看向带她来的车夫,“大叔,有人给我烧火吗?”
车夫看向一个略丰满的大娘,“郑大娘,来烧个火吧。”
郑大娘扁扁嘴,“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使唤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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