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编辑都有了,这幻境该不会是穿越前后,两世生活的结合吧?
买了一根糖葫芦边吃边逛,逛了一会儿觉得也没意思,便直奔报刊售卖处。
她倒是要看一看,今日的报纸是不是如烟烟所言,把她写的那篇行路难放在了第一版面上。
但很快,白薇就绝了念想,因为报刊售卖处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她压根就挤不进去。
当然,她也并不想挤。
白薇一寻思,既然现如今以文可以入道,通过汲取读者的喜爱来提高修为,那是不是意味着说书人也是一个热门职业呢?
烟烟给她的灵石够多,她如今已经知道这是渡劫幻境,因此也不着急出去。
白薇打算探一探茶馆,说不准能找到破除幻境的方法。
走到一处名唤风雅颂的地方,单从外面看不出什么来什么,只觉得装修很大气,看起来就很贵,不是寻常百姓能去的得地方。
就在白薇驻足打量之际,楼阁内忽然爆发出阵阵叫好声,不仅是白薇,就连大街上的行人都被里面的叫好声所吸引。
一行人与同伴窃窃私语道:“不知道风雅颂里的黄先生又在说哪一个文豪的文章。
我听说这两天,白云居报社出现了一个新生诗歌作者,写的诗特别豪迈奔放,且引人入胜。”
同伴立马激动的表示,“你说的可是墨青先生?这人最近像是开了挂,之前写的那些俗艳玩意儿,简直就是烂大街都没人看。
倒是之前没发现,先生在诗词方面倒是很厉害,与之前见过的诗词不同,别具一格。
我特别喜欢最后那两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那人很赞同,“我这两天也迷上了墨青先生的诗歌,咱们且进去瞧瞧,万一黄先生正在解说这诗词,不就平白错过了吗?”
两人一拍即合,直奔风雅颂内。
白薇摸了摸自已今天早晨刚收到的预支薪酬,颇有底气的随着两人走进风雅颂。
“三位可是一起的?今日黄先生正准备解说墨青先生的诗句,有不少风雅颂的熟客早早便来等候。
要不是刚好有家人,家里有事儿先走了,腾出三个位置,你们还进不来呢!”
刚进门,一位伙计立马迎了上来。
那两人这才看到跟在身后的白薇,以及后面陆陆续续走进来的几人。
还不待三人说话,那伙计便抱歉的跟后面的几位说道:“抱歉几位,楼内雅座都已经坐满了人,如今只余三个空位,恰好是一张桌子。
我且先问一问前面这三位,如果不是一起的,你们三人便可率先入座。”
白薇回头看了看,后面也是三三两两一组,偌大的茶楼确实如伙计所说,已经坐满了人,生意很是火爆。
“伙计,我们三个一起来的,自然是一起的,麻烦你安排我们落座。”
那两人一对视,立马率先回答伙计的话。
不管之前是不是一起,但现在只能是一起。
那伙计一脸歉意的跟后面几人解释了一番,安抚好了之后,这才眉开眼笑地带着三人上了三楼,在一个犄角旮旯处,找到了一个仅能容纳三人的桌子。
“几位请坐。”
三人落座后,分别点了茶水,另外两人又点了一份点心。
茶水和点心很快就上来了。
那两人对白薇很感兴趣,只是刚张了张嘴,话还没出,便听见楼下传来了声音。
说书的黄先生在台上,已经开始感情充沛的朗诵起了白薇写的那首行路难,最后还不忘点评几句。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