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 重生回到七零年代 18(第2页)

他看这小孩不像是开玩笑的,再瞅后面也没人排队了,他赶紧低头数了起来:

“白面的还剩21个,两掺的16个,一共2块3毛2,这个白面的有点小,小弟弟你就给2块2吧。”

林笙之前卖野鸡野兔的钱还没花,正好拿来付了账。

小哥收好钱,把馒头放在她拿出的布袋子里面,又整理好自己的筐子,随后推着自行车,乐呵呵的说道:“吃好再来哈。”

林笙抬手把馒头放进背筐,实际是空间里,又继续往前走。

陆续又碰到了几个卖糕点的,看起来量都不大,卖家都是挎着一个小篮子站在那。

她也过去一样买了一点,看着没有后世那么精致,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她又想到了自家的果酱,那东西要用什么装?玻璃罐还是陶罐?罢了,这事还是让宋昊然去操心吧,毕竟俩人昨天已经说好了,自己只负责做,怎么卖就看他的了,最后利润三七分。

走了一大圈,买的都是做好的成品,林笙感觉还是失望居多,没什么可逛的。

估计好东西或者量大的已经让黑市的头目铁哥给收走了,这些零散的他看不上,才流落到来市场摆摊。

等她到家的时候,正好也快到饭点了,今天中午吃馒头的话,就做个麻辣手撕包菜吧,这个也是她为数不多,不放肉还能吃得下去的素菜。

林笙做菜的手艺一般,但是她舍得放油和调料,家里只有盐跟大酱,做什么都一个味,她空间里那些调料也都有了用武之地。

那一大锅沾满红油又带着麻香的包菜炒出来,还真把隔壁那个还在流鼻涕的小孩给馋哭了。

她当即从空间里掏出来一大海碗的米饭,就着小孩的哭声跟他奶奶揍他屁股的啪啪声,吃了个半饱。

等林家人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这小姑娘蹲在灶台边,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筷子,正使劲往嘴里狂炫。

林大姐都被她给气笑了:“你有这么饿吗,连桌子都不放!”

林笙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心满意足的拍拍肚子:“早上我去黑市溜达了一圈,确实饿了。”

等林家其他人放好桌子把菜盛出来摆上去,就着馒头一吃,也是惊为天人。

他们都喜欢吃口味重的东西,无奈平常除了咸味能经常吃到之外,其他味道还真的很少能尝到。

辣味他们还品尝过几次,这个麻就是头一遭了。

林笙怕他们第一次吃不习惯,料下的很轻,就这样,也把家里人吃的斯斯哈哈的,馒头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耗着。

一直等这顿饭吃完,林母才提了一嘴:“笙笙啊,你上次卖野物得的那点钱是不是都花完了?”

买了这么多馒头,包菜还有调料,她又看了眼窗台上放着的几包点心,这丫头肯定是把钱花光了才回来的。

包菜跟调料是从空间里拿的没花钱,林笙手里倒是还剩点,奈何空间不能暴露,她就只能乖乖的点点头:“是全花完了,我这次可买了不少菜回来呢。”

她刚才一进门,就在厨房放了不少青菜,外加几根排骨,等过几天月初,家里人发工资会有肉票,到时候就能连着吃肉了,想想也挺美的。

喜欢快穿女配一身反骨,就爱给人添堵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快穿女配一身反骨,就爱给人添堵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