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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的野草长得都很茂盛,且韧性很强,是非常结实的,几根并在一起,搓拧几下就能当成绳子来用。
往回走着,离溪边远了,蚊虫渐渐变少。
两只狗也活络起来,有样学样的,帮着陈凌捡柴。
不过它们是小孩子心性,比较贪心。
专挑大的捡。
黑娃发现一跟断裂在地的松树枝干,差不多巴掌粗细,一米多长,顿时兴奋不已,叼起来就向前跑。
结果它这样横着走,没走几步,就在林间被树绊了个够呛,急得直叫唤。
还是小金聪明点。
帮它叼住一头,两个家伙就这样,各自咬着一边,一前一后,抬起来往前跑。
玩起了两狗抬杠。
陈凌瞧着有趣,跟在后边,帮它们喊着号子鼓劲。
果然两只狗跑得更欢快了。
一人两狗,回到落脚地的时候,更是把众人看傻了眼。
尤其一帮子小年轻的,他们不常去陈凌家,见到这一幕,眼神带着愕然与惊叹。
不止他们,连陈大志都忍不住站起来。
“哈哈哈,好家伙,富贵你家这狗本事咋这大,能打狼,能撵山,还能捡柴……”
“这要再过两年,再使使劲儿,说不定还窜上天了哩。”
陈凌把两捆柴放下,笑道:“想上天容易,也得等它们能长出来翅膀啊。”
“长不出来翅膀咋上天?屁股上绑火箭么?”
大伙儿顿时一阵哄然大笑,随后围着两只狗瞧来瞧去。
一个个念叨说:富贵家的这俩狗也不知道咋养的,啥都会干,也太能了。
黑娃跟小金现在已经没心思去听别人夸它们了,只是卧在陈凌脚边,翻着肚皮,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让陈凌给它们挠痒痒。
刚才两个家伙被蚊子咬惨了,身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又痒又疼,难受不已。
……只可惜天黑的太快了。
最后的一点昏光,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整个林子瞬间变得黑暗下来,就像是天上让遮了块幕布,一缕光都没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陈凌帮两只狗挠了几下,周围就已经陷入漆黑。
起身道:“好了好了,不要闹腾了,等做上饭,我给你们抹点药。”
随后玉强几个打着手电筒去生火。
火堆燃烧起来,四周已经被清理出一块空地,陈凌收拾了两只野兔,陈大志也把中午土狗们逮到的那几只山老鼠取出,摆弄起来。
至于草鹿和麂子,是不肯吃的。
大家伙进山来,都是为了生计。
全靠打到的这些大猎物拉到集上卖钱。
所谓:谋其皮肉而不自享,换为家中衣食。
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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