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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这么三五个射雕者,带领百八十个战斗经验丰富的精骑,当即便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斥候先锋。
反观汉家,别说是精锐骑兵了;
就连最普通的骑兵,都是死一个少一个,恨不能当宝贝似的藏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骑兵尚且如此——仅仅只是‘会骑马’‘能作战’的普通骑兵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斥候级别的精锐骑兵了。
也就是北地;
也就是北地郡的特殊兵种:北地骑士,能让程不识咬咬牙,奢侈的用上千人规模的斥候。
换作其他任何地方、任何人,都绝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派出千人以上数量级的斥候部队。
——不单是舍不得;
就算舍得,你也得有这个条件不是?
程不识很清楚:战场遮蔽,几乎等同于一只脚迈向胜利;
故而,即便是拼着每一天,麾下的精锐北地骑士都要损失两位数,程不识也必须始终保证,自己脑海中的战场是清晰的、透明的。
类似战场迷雾之类的东西,哪怕存在一瞬,在程不识看来,都是堪称战犯级的重大过失。
不顾身后众将云集,又正齐刷刷看着自己,程不识只自顾自看着堪舆,回忆起了自己方才的交代。
仔仔细细过了一遍,确定没有丝毫错漏;
再深深凝望向堪舆之上,位于‘朝那塞’外侧,一处写有‘白羊’二字的方框。
短暂的思虑之后,提笔将那方框划去,又在‘朝那塞’后方,先后用虚线画下几处方框,并各自标注上‘白羊’二字。
做完这一切,程不识才终于回过身,于上首主位坐下了身。
“近几日,匈奴人攻塞的先锋,明显是老弱。”
“——而且很可能是匈奴人本就备作消耗我军弓羽箭矢,以及将士体力的奴隶部族中的老弱。”
“这,必定是匈奴人的骄兵之计。”
“用如此羸弱的攻势麻痹我军将士,待我将士志得意满,又放松警惕,再集精锐一拥而上,以图一举破塞。”
···
“下去之后,诸位务必要将某之意,传达给军中将士。”
“——务必要让将士们知道:如今日那般,手持木矛、骨棍,甚至以石、泥相掷的老弱,绝非匈奴主力!”
“甚至连匈奴人都算不上,而是被匈奴人血洗过后屈膝纳降,以求苟活的杂胡奴隶!”
“如果连这样的奴隶、杂胡都无法抵御,日后逢人,可千万别与人说,曾在某麾下御胡。”
“某虽不甚好体面,却也断丢不起这人……”
此言一出,帐内众将不由又是一阵面面相觑。
今日攻塞的,是匈奴人的奴隶炮灰?
那些胸肌块儿巴掌大、两指厚,一把能将汉军守卒提溜起来,还高高打起折兰部金雕纛的类兽人,是奴隶炮灰?
如果那般悍勇者都是奴隶炮灰,那汉家还是赶紧投降算了……
只是想归想,终究是被程不识调教了一段时间的将官,众人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曲线救国。
甚至就算是曲线救国,最终站出来的,也依旧是朝那塞如今,地位仅次于程不识的第二人。
——车骑将军郦寄麾下,前都尉曹何。
“将军。”
“将士们连战数日,无不筋疲力竭;”
“塞外胡骑攻塞乏术,午时方过便引兵退去,今日总是不会再攻。”
“将军何不乘此良机,让将士们好生修整半日……”
短短几句话,曹何的音线却是越说越低;
跟着声线一起低下的,是曹何平日里在长安,那恨不能用鼻孔朝天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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