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远卿把师父常用来给他讲的这些大道理都搬了出来,虽说平日里远卿不愿多听师父的这些大道理,但他却也深谙其中的真谛。
只是叛逆惯了,不愿意顺从师父的管束与教导罢了。
眼看着远卿随手置办的“武器”
就快被人熊健硕的手掌给拍成渣了,女孩也好像快撑不住了。
但她依然一手握剑一手紧抱着什么红粉粉的东西,并且还是特别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远卿越想越不对劲,人熊为什么总是盯着他们俩不放。
这偌大的山里,吃什么不比吃他们俩有营养啊,难不成这人熊今天想换个胃口吃个清淡的?
“你怀里抱着是什么?”
“我刚才路过这里,就看见这畜生要吃了这刚出生的幼崽,我便将它救下。
想不到这畜生就对我穷追不舍!”
远卿听得更是觉得稀奇,以人熊的块头来看,就算是一窝幼崽也远不够它塞牙缝的,它又何苦为了一个小小的崽子如此拼命。
当然,除非那幼崽是它自己的孩子。
远卿暗想不妙,对女孩喊道:“把幼崽给我看看!”
幼崽看起来果然就只像一只普普通通哺乳动物的幼崽,根本分不清是什么动物,因为它们一出生几乎都一个样子。
皱皱巴巴,粉粉红红的,没有皮毛,就连眼睛还没睁开,也不知道叫唤,还像之前在妈妈的子宫里那样昏天黑地沉沉地睡着。
这也难怪女孩误会了。
远卿简直是无语了,说道:“那是人熊的幼崽。
你把人家刚出生的孩子抱走,它当然要来找你拼命了!
你就不能动动脑子吗?”
女孩顿时语塞,远卿接过她手里的人熊幼崽,说道:“等会我把幼崽扔给人熊,人熊必然会停止攻击去接幼崽,到时候你就跟着我使劲跑,听到没?”
“嗯。”
此时也不知道人熊是兽性大发,还是人熊已经看见自己的孩子不在女孩手里抱着了,它忽然猛地朝女孩发起攻击。
利爪扑向女孩,女孩拿剑来挡却被人熊的蛮力弹开,剑也脱了手。
人熊反应极快,瞬间就再次扑倒女孩,用其健硕威猛的前肢按住了倒地的女孩,眼神凌厉,如狼似虎。
女孩甚至已经可以清晰感受到来自野兽的鼻息与气味以及毫无悬念必死无疑的结局。
远卿见状,急忙轻轻放下手里的人熊幼崽,拾起不远处女孩的佩剑,“刷”
地一下赶到女孩面前,也不顾任何招式了,使剑劈向来势汹汹的人熊。
说来也怪,一是远卿觉得手中宝剑得心应手,甚是好用;二是远卿这一剑无招无式,却也将人熊伤得不清。
要知道人熊的皮毛极厚,皮下堆积的脂肪又是一层保护膜,要想伤着它,要么武功高内力深,要么装备一流。
显然,这两点似乎与远卿没有一丁半点的关系。
但这一剑确实让人熊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人熊吃痛,“嗷嗷”
狂叫,不由自主地松开爪子,放开了女孩。
“咱们快跑!
人熊喜欢群居生活,这只人熊在我们这受了这么大委屈,必然会找其他人熊来为它报仇。
孩子我们也还给它了,没咱们的事了,趁现在快跑!”
远卿抓着女孩的手一路狂奔。
山里虽然地形复杂,山势陡峭,但远卿毕竟是久居这里的“山中大王”
,对他来说,轻轻松松便可玩转和驾驭。
确保逃到安全处之后,远卿便在周围寻摸了些许镇痛止血的药草给女孩疗伤,却奇怪地发现女孩的伤口已经自动愈合了。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