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64章 世界主宰(第1页)

三十三重天。

亭台楼阁,宫阙林立。

到处都充斥着耀眼的金光和浓雾的玄气。

华美到仿佛是这天地间最为尊贵神圣的地方。

只不过主殿上空那三团泛着血气,大小不一的红色光团,却将这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生生玷污。

此时。

一身金色甲胄,头戴半张金色面具的男人,正优雅的坐在大殿的宝座之上。

男人的另一半脸棱角分明,剑眉星目,戴上那半张面具,更衬得他惊艳绝伦,浑身上下不自觉的散发着一股上位者的气息。

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殿中央那透明光团里,浑身破烂不堪,几乎看不清原本面目的血人。

“啧,三天过去了。”

宝座上的男人,唇角勾起一抹笑意,似乎是在喃喃自语:

“下界明明这么安静,是谁有这个本事将我万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呢?”

“明明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看着宫殿上空那三颗血球,只差一点,就能够收集足够的血液,与他融为一体了。

可现在,三颗血球的顶部还有一丝空缺,颜色却暗了下来,明显是被人生生斩断了一切根源!

下界明明都是群蝼蚁,究竟是谁有这个本事能够把他埋在神之大陆上的所有诡师除尽。

将暗夜之森的恶灵兽悉数斩杀,还能把他早早放在极北冰河里的白液鲨王也一同灭了?

每次当他的神识察觉,第一时间前往的时候,却什么都追踪不到!

一想到白液鲨王那吸收万年的日月精华,才得以凝聚而成的玄丹,男人便控制不住自已的怒火。

那明明是他为自已准备的,可现在却不知所踪!

如果这一切都是巧合,那便意味着下界又出现了不少天才,又到了他该出手的时候。

可若是这一切都是一人所为……不,这根本不可能!

男人将这一想法抛诸于后。

而就在此时,透明光球里的血人,却突然看着那些黯淡下去的血球笑了起来。

他声音嘶哑,笑声刺耳,抬一下手似乎都用尽了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

“看吧,总有人会制裁你的。”

“你的心血都毁了,我劝你不要再生罪孽了。”

“放肆!”

宝座上的男人闻言浑身气势一厉,一道无形的光波朝着透明光团里的血人打了过去。

竟是直接将他的手臂砍了下来。

“元诩,啊,不对,还是叫你慕傲风吧。”

“毕竟也是转世轮回过一次的人,再也不是混元族那个从一出生,就被万众瞩目的小少主了。”

宝座上的男人脸上的神情几经变化,由刚开始的震怒,变成了愉悦。

鲜红的血液不停从慕傲风的肩胛处落下,血流如注。

看到这样的惨状,似乎让宝座上的男人十分兴奋。

不过让他可惜的是,慕傲风的骨头硬的很,这十几年来无论怎么折磨,都很少能听到他的惨叫,着实无趣。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