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07章 东仓君(第1页)

“若是不给钱,就会倒霉?”

顾娇觉得有些好笑,妖祟怎会执着于钱财之上,这必然是人搞出来的把戏。

“好好可有打听到,因为东仓君的缘故,出过人命?”

“这倒是不曾听说。”

胡好好吃完了鹅,正要打坐,她盘好双腿,对顾娇道:“娘子若是想问,我再出去打听打听。”

“罢了,晚点我们一道出去吧,正好也看一看如今城中情势如何。”

于是三人便各自歇了半日,到了晚间,云阳城中实行宵禁,并不好出门乱逛,胡好好眼珠一转,提议道:“不如我跟宁宁去那周婆子家中看一眼。”

宁宁一听来了兴致,忙点头道:“有理有理,眼见为实,我跟好好去看看。”

顾娇知道定是昨晚这两个家伙出去玩出了甜头,今日还想再去。

她想云阳城中并无大妖,放两个出去玩玩也无碍,便点头道:“看看可以,不要吓坏了它,那东仓君,一定胆小如鼠。”

胡好好脸上露出一副“娘子怎么知道”

的神情,说了句知道啦,便拉着宁宁,两人出了客栈,往城中去。

昨日胡好好就打听过,自诩先知的周婆子,住在城西,那一片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巷,纵横交错,巷子两边的民房低矮简陋,住的也多是商贩走卒,并没有什么有钱人。

都说周婆子如今豪富,为何还住在那里,不搬去更好的街坊,也是古怪。

难道真的是她的房子成精了,不好移动?

胡好好想象一下长了脚的一间土屋,觉得有些好笑,一旁的宁宁见她脸上笑得古怪,忍不住问:“好好在笑什么?”

“宁宁,你说真的是房子成精了吗?”

宁宁不屑道:“房子不会成精,应该是房子里的什么,有古怪。”

“咦?宁宁怎么知道?”

“如果是房子成精,那周婆子岂不是天天住在妖怪肚子里?再说了,物品成邪祟,多是有什么东西附在上面作怪,我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两人悄声嘀咕着,顺着墙角树底,往城西而去。

走了莫约半个时辰,月上中天时,就到了。

穿过一条条窄小逼仄的小巷,胡好好与宁宁的身影晃过墙尖树梢,在低矮的房顶上一晃而过,若是这时候有人出门看见,一定会以为自已花了眼,或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可惜这个时候,这一片的居民都已经睡熟,住在这里的都是为每日衣食奔忙辛劳之人,白日辛苦做活,吃过晚饭便歇下了,没有人夜赏明月,举酒吟诗。

夜半无人,听取鼾声一片。

胡好好伏在墙头,盯着眼前那间低矮的,连片瓦都没有的茅草屋,对宁宁说:“就是这里了,我们进去吧?”

宁宁一点头,两人悄无声息的,滑下院墙,往房里探去。

房中一片昏暗,屋里人大约也早早睡了。

胡好好与宁宁两个,在屋中巡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

这个房子,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不为过,除了一套铺盖,一只小小的木案,还有些锅碗瓢盆,两个破箱子,一只破烂不堪的柜子,一个木架子,能称之为家具的东西,一件都没有。

铺盖上躺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妪,屋内没有点灯,有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正落在她熟睡的脸上。

那张脸上满是皱纹,头发也白了,整个人干瘪枯槁,似乎没什么人气儿。

“好好,你说周婆子五十多岁?”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