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光如梭,转眼半月已过,这段时间李知雨不停的提炼体内的灵气。
如今她体内灵气醇厚,无一丝杂质,是时候该准备突破了。
这段时间她四叔中间又回来一次,对于加害他的人,仍无一丝头绪。
虽然有她给的护身符,应该不会再出什么问题,但难保不会有个万一。
流云观就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实力不够的情况下,她甚至都不敢去探听对方的修为,就怕露了马脚再把小命给嘎了。
李知雨:“喂!
跑得快,你能在山里给我找块安全又平坦的地方吗?”
灰常快翻了个白眼,不满的道:“都说了人家叫灰常快,你怎么老是给我改名字?”
这半个月来,每天李知雨都会给它喝些空间里的溪水。
这兔子被滋润的油光水亮的,那身灰皮子都泛着淡淡的荧光。
得了便宜的灰常快,现在已经晋升为李知雨的头号小迷弟。
李知雨:“不都一个意思,你不觉得原本的名字绕口吗?”
灰常快:好吧,你高兴就行。
李知雨伸出白嫩的手指,揪了揪它的三角耳:“常快啊!
我要突破了,必须得找块空旷的地方才行,地方要大些,不能有太大的树,嗯,也不能有石头。
还要保证安全。
突破的时候不能受到干扰,能找到吗?”
大树导电不能有,至于石头,嗯...她上辈子就是坐在石头上被劈没的,必须杜绝一切可能,这次可不能再出岔子了。
灰常快的小兔眼闪了闪,它还真知道这么个地方,空旷的地方好找,但想要保证安全却不容易,不过这事它说了也不算,还要回去问问它爷爷才行。
“哎,你这要求还挺多的,行吧,我去给你找找。”
李知雨:“嗯,别忘了回去报个平安,对了,它你带着吗?”
李知雨指了指旁边的兔子,她对自已空间的溪水有把握,才不担心这家伙会一去不回,要真是那样还不知道是谁的损失呢。
常快嫌弃的看了一眼堂弟“带着它不知道要跑到什么时候去了,它先留这里,你们人类不是讲究什么人质嘛,就让它在这儿做个兔质好了。”
灰常慢:“吱!”
当它想走似的,在这多好,有吃有喝的,都不用自已出去找,每天只要撒撒娇,打个滚,就有甜甜的溪水喝,不香吗?瞥了瞥它堂哥,还要出去累死累活的,瞬间觉得兔生得到了升华。
李知雨:“那也行,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你弟弟的。”
一道灰色的身影在山林间掠过,不注意看的话,都要认为那是闪电的光,哈哈,它就知道那小姑娘不简单,那溪水可真是个好东西。
它这才喝了半个月,这身体素质简直就是质的飞跃,哼。
假以时日,它定能升级为天下第一快。
灰常快只用了往日一半的功夫就到了地方,绕过被藤蔓遮蔽的洞口,眼前豁然开朗。
只见它三两下跳上了块大石头上,仰着脖子就开嚎:“哈哈,老子回来啦!
...啦!
...啦!
...”
颤音在山谷中回荡,片刻的功夫只见草丛串动,树枝摇晃,鸟鸣虫吟,好不热闹,转眼功夫,洞口处已聚集了密密麻麻的兔子,全是一水的灰毛,也难怪灰常快说它们是纯种的。
那真是灰的彻底,这遍地的兔子愣是找不出一只杂毛,也不知它们是怎么区分谁是谁的。
一群兔子吱吱吱个不停,这个说:“常快哥回来啦。”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