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7章<p>
听萧常坤说到这里,其他人都一脸的不可置信。
<p>
马岚惊讶的问:“你说真有人愿意花三十万买这个破烂玩意?就这么个破玩意,我看连五十块钱都卖不出去。”
<p>
萧常坤得意的说道:“我骗你干什么?不信你看聊天记录!”
<p>
说着,他把微信的聊天记录翻开,一个叫二毛的人之前跟他发了一条语音。
<p>
萧常坤点开语音,张二毛的声音便传了出来:“萧叔叔,您这笔筒可是好东西啊!
我看是清朝的物件儿,要不这样,我给您三十万,您把它卖我得了!”
<p>
马岚一下子惊喜的说:“唉呀妈呀!
是真的啊!
老萧你厉害啊,长本事了!
五千块钱买的,卖三十万,你多弄几次,咱们家就发啦!”
<p>
萧常坤哼哼一笑,满脸得瑟的问:“服了没?我就问你服了没?”
<p>
“服了服了!”
马岚本身就是个见钱眼开的主,钱就是她亲爹亲爷爷,一听说真能卖三十万,立刻把自己刚才说的话全忘了,笑逐颜开的说:“我老公也长本事了!
厉害厉害!
看来咱们这个家,最废物的还是叶辰啊!”
<p>
叶辰脸都绿了,这他妈跟我有啥关系?这时候还不忘把我也绕进来损一顿?知不知道他倒腾药赚的钱,那药就是我做的?<p>
看来,找个机会要问问那个张二毛,哪根筋没搭好?这不是摆明了给岳父送钱来了吗?<p>
萧常坤此时满脸兴奋的将笔筒递给了叶辰,说:“叶辰,明天你带着笔筒,去古玩街找张二毛,他会准备三十万现金给你,你给我带回来。”
<p>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萌宝团宠火葬场丫丫想不明白,她和姐姐是双生姐妹,为什么爹爹哥哥们疼爱姐姐,却憎恨她掐死她。她寒了心,一把火烧了侯府,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出家门,告辞!三日后,渣爹和哥哥们看见京城权势滔天的雪衣少年抱着丫丫,又得知她在摄政王府过着小公主般的日子,不屑地冷哼王府很快便有血光之灾,死丫头很快就被赶出来!等着等着,他们发现不对劲了。摄政王府小世子的眼疾痊愈了!他们亲眼看见丫丫随手画的符箓被人争相抢购,一万两一张!又亲眼看见各国皇室都派皇子公主搬空国库大军压境来抢丫丫,甚至对丫丫顶礼膜拜下修界镇万妖掌生死的灵符师,旷古烁今第一人!渣爹哥哥们哭惨了,悔不当初跪求原谅。雪衣少年眸色狠戾再缠着丫丫,死!丫丫小手手一挥绝不原谅!每人赏一张恩断义绝符,一旦靠近便遭雷击!后来,皇室天团把丫丫宠成天底下最幸福最可爱的小公主。...
秦川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神魔世界,本想正经修仙,奈何这个世界的仙人都不讲武德!只能绑定与天同寿系统,开局奖励九亿年寿命。仇家威胁?君子报仇十年不一百年不晚!在这个人均卷王的修仙世界,只有秦川摸着鱼,坐看王朝兴衰,星河升落。仙路无穷,在秦川又躺了一亿年之后,天道都蚌埠住了,你想熬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