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胡浩南不愿把内心写在脸上,这跟虚伪无关。
他只是单纯地希望让身边人看到自己轻松自信的一面。
只有这样才能让身边人感到心安。
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从事教练这个行业的原因所在。
……
贝塔的进球掀开了西雅图风暴反扑的冲锋号。
当篮球一次次穿过篮网发出唰的声音,那就是给投手们吃下的最好补药。
投手越是能把球投进,就越是自信。
越是自信,就越是敢投。
分差越追越小。
虽然纽约自由人也在得分,但是当西雅图可以把一记记三分球扔进篮筐时,整个麦迪逊公园球馆已经下起了三分雨,纽约自由人能不能得分已经不重要了。
胡浩南抬头看记分牌的频率越来越高,不过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比分上,而是比分旁边的时间上。
在他看来,现在西雅图最大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时间。
只要时间足够,胡浩南相信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西雅图。
与此同时。
霍普金斯也在关注时间,西雅图风暴的追分势头太凶,而西雅图的打法……实在是没有打法,只要机会出来,就会拔起出手,这简直是胡乱打。
没有高低位呼应,没有内外接合……
只要叫一个掩护,都敢拔起出手,要么就是一个简单的无球掩护后接球就投。
三分,三分,三分……完全就是仗着自己手感好,就不讲道理的投三分!
霍普金斯感觉自己就像是常春藤大学教授遇到米国大兵,偏偏自家球队还被这些不讲理的大兵带到了沟里。
……西雅图在乱打,自家球队也跟着乱打。
霍普金斯想到了时下很流行的一句话,不要跟大兵讲道理,否则他会把你拉到跟他一个水准线,然后用他的野蛮锤爆你!
霍普金斯是真的想稳稳的落阵地,为此他不止一次的请求暂停,希望能够唤醒队员们的理智,只不过暂停回来没两个回合,自家球队又跟着西雅图的节奏跑了起来。
胡浩南看着霍普金斯在场边暴跳如雷,不停做出手势要往下压节奏,他就想笑。
篮球说到底是一项竞技体育,但凡竞技体育就是充满了荷尔蒙存在的运动,荷尔蒙是什么?那就是让人血脉喷张的最强因子。
当完成一粒精彩的扣篮,当命中一连串手感爆棚的三分球,当贡献出一次成功的防守……当这些场面不断出现在球场之上,球员就会进入到一种忘我的亢奋状态……
这个时候还想让球员压下情绪,一板一眼的打“合理”
篮球,你真该有机会请教一下我们伟大的卫平-合理-布莱恩特。
……说到底,球员是人,而不是游戏中那没有情绪变化的数据模型。
WNBA比赛每节比赛是10分钟,当距离比赛结束还有最后1分05秒时,艾米与劳伦斯完成了一次常规挡拆后直插篮下,在接到劳伦斯传球后,她果断把球分向了弱侧底角附近的河间由美。
河间由美起手命中一记三分球,凭借这一球,西雅图风暴本场第一次完成反超。
进球后的河间由美就看到一个人向她扑来,和她撞了个满怀。
“好样的,由美!
我这球传的漂亮吧!”
艾米一副求夸的表情。
河间由美连忙夸了两句,“漂亮漂亮!
快点防守,教练看着呢!”
艾米看了眼胡浩南,赶紧撒腿向篮球冲去。
劳伦斯大声招呼队友防守,她本人则是第一个倒退着往后场跑去……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