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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这只小黄狗是很合王存业的心意了,本来怕把它冻到,就放进背篓了,还用提前备的旧棉袄给它盖住保暖。
但是这小黄狗确实是好动的性子,有点活泼得过分,几次蹬着后腿站起来往外爬。
王存业见此只好把它拿出来,在怀里抱着,然而即便是抱着,它也不怎么老实,不是转着眼睛盯着周围走动的人群来回看,就是趴在王存业臂弯,对着黑娃和小金摇尾巴,小声的哼唧着叫,挣扎着想下来和两只狗玩。
“这养大了肯定也是个不安分的……”
王存业笑呵呵的道,反倒越看越满意。
随后还兴致勃勃的跑到两个熟人的摊子前,给小黄狗称了下重量,四斤出头。
“卖狗的应该没糊弄人,这大概就是只小虎头黄,要不刚出月的小狗崽子没这么沉的。”
他对陈凌说道。
“嗯,确实,一個月大的小狗能有四斤来重,就算大种了,是虎头黄应该没差。”
陈凌赞同道。
“凌子,卖铃铛的出摊了,走,咱们去看看啊。”
爷俩正说着话,二舅哥就拽起陈凌去前面的小摊上挑铃铛了。
他是给家里的驮马买的。
驮马身上挂铃铛能防狼。
本地的驮马是矮马,矮马体小精悍,耐渴耐劳,适应性强,擅长走山路,跋山涉水不在话下,是本地山区驮运的主力。
这种矮马纵然优点众多,但是非常怕狼,遇狼就腿软走不动路。
所以要给驮马搭配铃铛,狼远远地听见铃铛的声音后,就知道有人跟着了,多数情况下是不会过来的。
狼性谨慎,除非是隆冬找不到食物,饥饿难耐,否则是不会冒险攻击人和进犯村寨的。
这个时候差不多快上午十点了,镇上的人流越发稠密,一眼望去全是人,熙熙攘攘,热闹哄哄,连远处的大桥都看不到了。
等王庆忠已经挑好铃铛了,陈凌想了想,也选了两个,准备过年的时候,给小白牛挂上,添点喜庆。
买完铃铛,三人就赶回了药材铺子。
正巧王素素她们刚把药材卖掉,在距离药材铺子不远的布摊旁边挑布。
她们挑选好布料,摆布摊的婆娘就用木尺量好尺寸,在量好的位置剪出一个口子,用力一扯,“刺啦”
一声,整块布就齐齐整整的扯了下来。
两种花布,两种蓝布、黑布,前后足足扯了五六块。
“娘,买布做棉衣么?”
陈凌他们走到跟前后,王庆忠就凑过去问道。
“嗯,药材卖钱了,给娃娃们做两件新棉衣。”
高秀兰笑道。
“哦,今年你给真真,给通通做就行,俺家东东不用了……”
王庆忠嘿嘿笑着:“前两天他外婆说在给他做了,你今年就轻松点吧。”
“那你不早说,布都买下了。”
高秀兰有些埋怨道。
小娃娃长得快,做棉衣的时候,往往都是尽量往大了做,能穿两三个冬天。
等个头长起来,实在不能穿了,才会拆掉,重新把棉衣接上一段,这样还能够继续再穿。
所以布料就扯得比较多,且给小娃娃做衣裳,布料的质量不会太差,再加上棉花,算是笔不小的花费。
“啊?新萍没跟你说么?”
王庆忠愣了下,四处看了看,没找到媳妇。
不止郭新萍没在,还有王真真三个都没在,仔细看了看,陈凌家的牛也不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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