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 小七和大白(第2页)

有点蠢,不过挺可爱的!

幸亏这是在A区,换个地儿没他爹他都活不下来。

池尧很喜欢那只小八,不过他没养,因为他已经有了一只名叫乐巴的母狼。

小八就一直幸福快乐的活在庇佑之下,和那个娇养长大的凌阳倒是有点像。

小七真的非常高傲,仿佛没有什么能入了它的眼。

池玉虽然一眼就看上他了,但是他没有看上池玉。

长大点,这种想法越来越明显,被揍了两顿就老实多了。

毕竟,虽然现在的他已经能和他的狼王父亲打个平手了,成为下一任狼王指日可待。

但是,他依旧不是池玉的对手,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从来都不会和池玉用全力。

反正不管怎么说,小七只有被揍的份。

听到这话,小七依旧高傲的挺着自己的狼头,慢慢趴在地上,好像是在向池玉表达不满。

不满她这么久才回来一次。

池玉喂他吃肉,小七高傲的吃了。

这让池玉笑出了声,听到笑声,小七叼着肉转了个身,把屁股对着池玉,继续吃肉。

不一会儿,一只白色的老虎也快速飞奔而来。

他没有刹车,直接朝池玉扑过来,池玉翻个身避开,然后抱住再次扑过来的大白,说:“你够了啊,你这一爪子是我能承受住的吗。”

大白哪管这些,只管可劲的撒娇,对池玉表达思念。

直到听到小七龇牙的声音,才恋恋不舍的后退两步,可怜巴巴的瞅着池玉。

池玉:“……”

你一只老虎,怕一匹狼,你好意思吗你。

后山虽然大多数狼的地盘,但也不是没有其它动物。

都是个人养的,老虎,狮子,豹子,熊啥的都有。

经常带到狼群过一面,大家画好地盘,互不干扰。

大部分都是特战部一班学员养的,因为他们有足够的实力驯养它们,并且得到狼的认可。

得不到认可狼群是不给这个面子的。

大白是池玉十七岁执行任务的时候捡回来的一只幼崽。

当初属实没想到他这么单蠢,简直和小八一个样!

不过养都养了,再蠢也得认了。

但是…

小七不高兴,逮着他就揍,还想吃了他。

幸亏被池玉压制了,虽然压制了,也签订了一些“不平等条约”

,不然大白都活不到这么大。

大白也知道小七是哥哥,从来不敢还手,哪怕长大了,单打独斗能狠狠的虐过小七,也从来没还过手。

每次都可怜巴巴的当个受气包,逃都不带逃的。

要不是池玉知道他的战斗力非常超群,都快以为这是只猫了!

大白趴在池玉背后,池玉靠在他身上,一旁的小七高傲的端坐着,一起看着山下的军院。

这场面,普通人看估计有点吓人,但在军院的人眼里,非常羡慕,还会觉的非常温馨。

赔了他们一上午,肉也被吃了一半,池玉戳了戳小七的狼身子,边说边比划:“这些给乐巴,我就不过去了。”

聪明的小七听懂了,虽然非常不满,但还是叼起了剩下的肉,凶巴巴的瞪着大白,最后带着大白一起走了。

喜欢这俩神人在娱乐圈搞副业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这俩神人在娱乐圈搞副业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