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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2页)

“是工匠手工打磨出来的,暂时还不能量产。”

谢云煜摇摇头,“一盒羽毛笔里只有这一支羽毛笔有笔尖。”

而且这笔尖也不是每盒都有,只有皇帝的心腹重臣才有这个待遇,其他人都只能用普普通通的羽毛笔。

人无我有最是惹人嫉恨,尤其是其他得到笔尖的人,不是宰相就是国公,而谢云煜一个大理寺少卿在里面,显得有几分不合群。

为了这支羽毛笔,谢云煜今天没少被人说道。

“这笔尖还是托了清儿你的福。”

谢云煜笑道。

“我的福?”

裴清有点没懂了,他好像也没有做什么吧。

“陛下惦记着是你说的做金属笔尖,笔尖做出来给你留了一份,因为你又想起我,就给我也添了一份。”

谢云煜淡笑着解释。

他不光是高兴自己被皇帝记住,也高兴于陛下还惦记着裴清,愿意给一份赏赐,这样,裴清也不会因为太子和大皇子的事,处境变危险。

“你的那份陛下还没来得及赐下来,你先试试这支。”

谢云煜将手里的笔递给裴清。

因为加了装饰和笔尖,羽毛笔不再是轻飘飘的,入手还有种沉甸甸的,给裴清一种拿着钢笔的感觉,在纸上试着写了写,裴清发现加上笔尖后的好处。

比之前书写起来更加的丝滑,也不容易钩破纸张,出墨也更均匀。

赏赐下来的羽毛笔自然是要用的,哪怕有大臣用过之后觉得不如毛笔,可这可是皇帝赏赐的,怎么着也得用一段时间,而用着用着,不少人就发现羽毛笔的好处——简单方便。

在需要速记的时候,用羽毛笔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羽毛笔还很方便带着,要用的时候蘸一蘸墨水就能用,除了字不如毛笔写得好看。

可问题是,在需要速记的时候,基本是给自己看,给别人看的时候可以慢条斯理的抄录。

而随着书写的增加,也有人发现了羽毛笔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磨损,比毛笔磨损得快多了。

大理寺卿看着手中这支用得差不多了的羽毛笔,叹了口气,只能再换一支。

这羽毛笔对他这种写字多的人来说太省事了,就是写字多,磨损也快,陛下赏赐的一盒羽毛笔看着不少,但算下磨损,居然不算多了,必须得考虑去工部订购新羽毛笔备用。

大理寺卿正叹气呢,忽然注意到谢云煜手中的羽毛笔似乎一直没有变动,好像还是之前那支。

“希兰,你这支羽毛笔怎么还没磨损?”

大理寺卿疑惑。

“林公,用这带了青铜笔尖的就不易磨损了。”

谢云煜解释道。

大理寺卿收到的那盒羽毛笔里也有一支带着青铜笔尖的,只是他下意识想着先用差点的,然后再去用好的,好东西留在后头,况且一盒笔里就这么一支不同的,他还想着珍藏。

可听谢云煜这么一说后,大理寺卿也拿出带笔尖的羽毛笔,肉痛地试用了下,本来还心痛不能再珍藏,可是这一用,他

就有点停不下来了。

笔尖更顺滑好用,而且因为笔尖重,笔也更稳当了。

大理寺卿多写了一会,暗自后悔之前没有用,早用早享受上了。

大理寺卿后悔完,在发现其他受赏之人也没有用上笔尖时,巴巴地给人说这笔尖的好处,然后就看着对方试用过后的懊悔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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