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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凡带着斗笠、披着蓑衣,人骑在马上,手里拿着猎枪,腰间别着手枪,眼中杀气腾腾,审视四方。
张文良和他差不多的装扮,骑着一匹骡子,腰间是一把九成新的花口撸子,也就是比利时产勃朗宁1910,这是他不知道哪年民兵大比武夺冠赢来的奖品。
只不过他手里拿着的不是最常用的56半,而是一把很普通的土铳。
也就是用火药发射铁弹的土枪,这东西没有准心,就一根无缝钢管,每打一次就要装填一次火药和子弹,装完之后还要拿个铁杆往枪管里面捅两下压紧实,叫一声老古董都是轻的,说它是枪族的活化石都没问题。
事实上,相比陈凡的两杆猎枪,这东西才是如今农村家庭最常用的打猎装备。
陈凡搜索一番,没有发现目标,便任由小母马踩着泥泞前进。
他转头看了看张文良的鸟铳,不解地问道,“你怎么带这个东西?”
张文良还在想他收张翠娥做徒弟,到底是想教人本事,还是想找个工具人,然后方便他出来打猎。
从客观事实来说,此人很有逃避工作出来打猎的嫌疑,但是从常理来分析,陈凡又不像这么不靠谱的人?
就在他左右衡量的时候,听到陈凡的话,便转头看了一眼,举起鸟铳说道,“真正打猎还得靠这个,要不然你用步枪,那一枪下去,肉都能少半斤,多浪费。”
陈凡眨着眼睛想了想,举起手里的猎枪,“那我这个呢?”
张文良瞟了他一眼,“你这个其实也不太适合这里,倒是挺适合山区或者草原,有大型猎物的地方。
南湖地区就是个丘陵地带,曾经出过最大的野物,也就是一百多斤的野猪,而且数量很少。
南湖地势平坦,水域纵横,这里是鸟类、鱼类的天堂,兽类嘛,狐狸、黄皮子、猪獾、狗獾、獐子、水獭、野兔,能打的基本上就这几种,其他最多的就是老鼠,伱要打不?”
陈凡嘴角微抽,不想理他。
张文良看到他的表情,却哈哈笑道,“所以说,在咱们这里,威力大的步枪、猎枪基本上没用,都是些小动物,你要用步枪,一枪下去,就少了一大块。”
说着晃了晃手里的土铳,“用这种枪就不一样,一颗子弹下去,既能打死猎物,还不损伤皮毛和肉。”
陈凡恍然点了点头,顿了一下,他又不解地问道,“可是我看你早上拿了不少步枪出去啊?”
张文良笑道,“民兵出行,步枪还是要带的,万一要是遇到危险份子,也可以随时作战,这个叫时刻不忘战斗。
再一个,虽然现在野猪很少见了,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
野猪可是能渡河的,它们要是从别的地方渡河过来,用土铳可对付不了它们,必须用步枪才能收拾,带着步枪,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陈凡又点了点头,笑道,“原来如此,明白了。”
随即举起自己手里的猎枪,垮着脸说道,“那我不是买错枪了?”
猎枪好看是好看,但是论实用,还真不如气枪。
要是上次带着气枪,偷了张队长家里鸡子的狐狸,肯定跑不掉。
要不还是去买一把步枪?
就在陈凡有点纠结的时候,天上突然传来燕隼的叫声。
陈凡顿时精神一震,抬头看了看天空,随后轻拍马颈,小母马便飞奔而出。
溅了张文良一身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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