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 黏糊糊盖饭(第3页)

桌上的人们,也同样慢慢移动到“贤者餐桌”

的桌前。

“时间紧迫的时候,这个也许能帮上忙。”

“鱼豉油的味道很好。”

“黏糊糊的盖饭?这明明是饮料吧。”

最后一个人,体格十分健壮,动作也很夸张,几乎要把盖浇当做饮料喝了。

试吃时间很快就结束了,到了投票的时候。

海伦的前面设置了投票箱,持有奖牌的人们为了投票排起了队。

乍一看,大多是“勒布朗”

的红色奖牌和“贤者餐桌”

的绿色奖牌,只有少数人会放“食堂之母”

的蓝色奖牌。

这是有理由的。

虽然“食堂之母”

的作品是芝士培根汉堡,但因为黑面包太硬,会影响食欲。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如果能毫不费劲地咬下,就能享受这种味道,但并非所有人的下巴都那么强壮。

现在投票给“食堂之母”

的人,都是有着强壮下巴的人。

那么,对下巴的力量没有自信的人去哪里了呢?

当然是“贤者餐桌”

嚼累了的奖牌持有者们吃起了黏糊糊的盖饭。

嚼起来不需要力气,鱼豉油稍微浓一点的调味也能弥补因热流汗而流失的盐分,所以“食堂之母”

的选票几乎都流向了“贤者餐桌”

那么,“勒布朗”

的辣番茄炒面怎么样呢?

即使是大热天,也有一定数量的人想吃又热又辣的饭菜。

除此之外,“勒布朗”

队还有勒布朗这个品牌带来的安心感。

正因为如此,奖牌持有者们才不用提心吊胆,安心地品尝着勒布朗品牌的新菜单。

顺便一提,罗兰也把红色的奖牌投入了投票箱。

比起黏糊糊的,罗兰似乎更喜欢辣味。

投票结束后,海伦叫来3名工作人员对投票箱进行开票。

海伦计数,与此同时,三名工作人员将各自队伍的奖牌堆到投票箱前。

“…18、19、20!

没有了,‘食堂之母’的奖牌数完了!

看来,‘食堂之母’获得了第三名!”

这一事实,从奖牌持有者排队试吃时的样子就能看出来,所以会场并没有人提出质疑。

非要说的话,只能说诗特莉等“食堂之母”

热门小说推荐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九州龙王

九州龙王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全程防御,我气哭了百万修仙者

全程防御,我气哭了百万修仙者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