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寝居里,沈椿就穿了件软和的中衣,很快的,她感觉到一只手探向自己的衣带,她紧张得闭起了眼睛,瞬间把婚前嬷嬷教导的要领忘得一干二净,身子直板板地躺着。
她眼睛闭得太快,未曾注意到他如霜刃一般的目光,他不带任何情欲地一寸寸扫视着她的周身,不像是夫妻俩,倒像是公堂之上审问犯人一般。
沈椿感觉中衣被解开,他手指毫不留恋地下移,轻松抽出她腰间的锦带,她的寝裤也被解开了——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手指没有触碰到她的一寸肌肤,利落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就跟仵作验尸一般。
此时此刻,她身上只剩一件薄薄的兜衣和极短的亵裤。
谢钰却并未继续,他在床幔中半坐起来,双手忽然握住她的脚踝,分开了她并拢的腿。
他的手白日里瞧着非常漂亮,修长如玉,骨骼分明,隐约青筋冷白的皮肤里,她以为这样养尊处优的一个人,肌肤必定也是细腻柔软的,但正相反,他手指布满了茧子,似乎还有些细小的伤疤,像是习武留下来的。
一下又一下,刮得她肌肤又疼又痒,她汗毛都竖起来了。
有些粗糙的触感一路向上,从脚踝蜿蜒到小腿,却不像调情,他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他在膝盖处停顿了片刻,指腹缓缓上移了一寸许,似乎终于找到了想要的那一颗凸起的小痣,小痣呈现淡淡红色,仿佛生来就有的的胎记。
如同查案一般,他指尖来回摩挲,反复确认。
大概是他今夜的侵略性太强,都有些不像他了,沈椿忍了又忍,克制不住本能反应,伸腿就冲着他踢了过去。
谢钰一时不防,只能稍稍侧了侧身,被她一脚踹到了肩膀上。
她人瞧着纤细,力气却着实不小,谢钰轻哼了声,却没再做什么,主动直起身子,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沈椿第一次出声质问他:“你不要碰我,你要干什么呀!”
他看向她,她后背微微颤抖,像是惶恐,又像是羞恼。
谢钰唇角动了动,但又无心再费口舌,只淡淡宣布结果:“从今日起,我会在你身边加派两名女卫,她们会时时刻刻跟着你,你若无事,最好不要出府,若有要事定要出府,可以让女卫向我通传。”
他披衣下床,往外走了几步,忽的回首:“接下来我会一直住在外院,你好自为之。”
就在方才,他亲眼见到了陈元轶所说的桃花痣——那颗从别的男人嘴里听到的,长在他妻子腿侧的桃花痣。
长乐查到的证据,那个婢女的告密,还有下午她突兀得出现在了书房,一切的证据都指向了他的妻子和陈家那个私生子的关系不同寻常。
作为一个男人,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大度。
他神色冷淡,在他看来,沈椿或许出身乡野,做事也欠章法,但心性单纯,不乏赤子之心,他也开始尝试着慢慢信任妻子,但她和陈元轶的关系,无疑是对他信任的一种践踏。
而作为谢氏的家主,他考虑的不是妻子失贞又蓄意欺瞒的问题,甚至不是此事传出去之后谢家会一朝沦为笑柄,而是她和陈家和代王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代王是皇上最信重的亲王,而陈家是代王的门下爪牙,他的这个妻子,一切证据都指向她曾经做过陈元轶的妾室,而她又是皇上莫名其妙硬要指婚给她的,如此种种,让他不得不防备。
沈椿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这是被禁足了,她很快想到白天见陈元轶的事儿,忙追下床,急匆匆地解释:“你听我说,我不是...”
已经太迟了。
谢钰不想再听,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沈椿刚追到门口,就有两个女卫横剑拦住她:“夫人,莫要让下属为难。”
......
第二天谢钰唤来了长乐陪他练剑,在长乐第五次被挑翻在地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谢钰情绪有些起伏这件事儿。
他小心翼翼地问:“小公爷,您是在为夫人的事儿不悦吗?”
凭良心说,谢钰不悦这事儿挺稀奇的。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