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一十五章 龙生龙凤生凤(第2页)

还有醇香的米汤,养胃的很。

陆振平撒开了膀子使劲的吃,他念着他媳妇做的饭念了很久。

沈梦看他吃的高兴,直接给他夹了一块大鸡腿。

“你们爹是英雄,大鸡腿该让他吃。”

“恩恩嗯!

!”

明阳几个孩子小嘴巴塞的满满的,非常认同她的话,还拿着自己的筷子给他们爹夹菜,陆振平看着他们轻笑了一声。

“小梦,这次抗灾宁县出了大力了,除了政府给的物资,头一批到达灾区的就是你们宁县的物资,负责人开会的时候重点提到了你,你不知道,你在我们团都出名了,我也跟着你沾了光。”

“真的啊,嘿嘿嘿,不过这不是应该的吗,我这也是身为一个军属该有的觉悟,当然是要为灾区的群众贡献自己的力量了。”

“嗯,你说的对。”

沈梦看着有些自豪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毕竟最开始她不是真的单纯为了灾区,还想趁着这次给宁县做个宣传,不过想想这两者也不算相悖。

吃完了饭,沈梦领着几个孩子出了门,家里的碗筷让陆振平收拾去了,晚点想让他在家好好的休息一下,她正好去自留地里摘个瓜在水里湃一下,等他醒了正好能吃。

今天天气还算凉爽,沈梦把自留地里的小床搬到了院子门口,几个孩子横着挤在上面说说笑笑,她手里拿着个蒲扇给他们一下一下的扇着。

有人上门来找陆振平,不等沈梦开口,眯着眼的明阳就赶紧的道:“我爹太累了,在家睡觉呢,明天再找我爹说话吧!”

不管谁来都是这么一句话,也就悄摸的传开了,陆长柱听着了又狠狠的心疼了一把,他这个儿子最是让人心疼,也是陆家最出息的孩子。

“老婆子,你让老二再跑一趟,供销社买点豆腐和猪蹄,豆腐炖鱼,猪蹄做红烧的,我记得国营饭店是有这么一道菜的,让老二媳妇做,听说她在县城吃过,她大嫂子对她这么好,操办一顿饭她指定愿意。”

刘三金一听脸色一黑,就这么一会子功夫,老二已经朝供销社跑了两趟了,还要跑一趟,这是要买多少的东西才够。

“你行了你,你看看那厨房里头买了多少东西了,花了十几块了已经,你还不知足啊,有鸡有肉还有鸡蛋,还不能填饱老大的嘴咋地,还要买,你想咋滴,你想咋滴你,老二老四都没瞧见你对他们那么好过,你有个当爹的样子没有啊你?”

“别给我找事啊!”

“哼,哼,我找事,分明就是你找事,这么多年了,半截身子埋土里了,你还想着她,就她生的儿子是你的种,我给你生了五个孩子,有哪个你放心里了,啊,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你个老不死的?”

“你哼什么你哼,你别给咋咋呼呼的,声音大你也没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你看看老大一个人的本事,你在看看你生的五个,呵呵,能比吗?你的儿子闺女还有你如今的好日子依靠着谁,你这心里怎么总忘呢?”

刘三金:“.......”

为什么,为什么总是要戳我的心窝子,我是不想争气吗?我是挣不了气啊我!

喜欢七零,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七零,我成了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