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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入了老高的队伍,在堆积如山的尸骸里翻找起来。
尽管我是第一次接触死尸,但却并不感到害怕,因为尸骸已经全都只剩下骨头,没啥好怕的。
如果是腐尸的话我肯定不敢碰,别说碰了,靠近一些都不敢。
我小的时候在村里老房子后面见到过一只老猫的尸体,那猫尸当时已经是腐烂状态,半个身子就像融化的蜡一样已经跟地面彻底粘连在一起,身上全是蛆虫和苍蝇,那股味道就像是用一个月没洗的汗脚臭袜子拿来煮的鱼香肉丝,再混合榴莲一起放在微波炉里加热的味道,隔着20米开外都能闻到。
那股味道跟那个画面至今都是我的童年阴影。
好在这些骸骨已经全都白骨化,跟那具猫尸比起来,顺眼多了。
人的胆气跟人数有着直接关系,身边的人越多,胆气便越大。
如果是我独自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吓破胆,可现在身边有这么多人,而且都不是普通人,所以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反倒是有了寻宝的兴奋。
老高不愧是有着多年经验的盗墓者,这种在尸骸身上摸宝物的事情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了,他熟门熟路的不一会便从一副骸骨的手腕上找到了一只金属镯子。
那是一只暗金色的镯子,看起来不像是黄金,反倒有点像是铜的。
尽管如此却也让他大喜过望,往手镯上呵了两口气胡乱用衣服擦拭了两把,兴奋的拿着镯子迫不及待的要神爷估价。
神爷拿着放大镜端详了一会给他报了5万的价格。
神爷是这方面的专家,他估的价跟市场价差不了多远,这让我眼红不已,这他娘的什么世道,随便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玩意居然能抵得上我一年工资,还让不让人活了??
难怪贫富悬殊这么严重,感情我们老实人踏踏实实累死累活的一年下来才挣个三五万,别人轻轻松松几分钟就到手,果然快速致富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看着老高乐呵呵的把那手镯放进包里,我不禁有点心理不平衡。
进墓之前老高跟我说过他们的规矩,倒出去的陪葬品按每个人的贡献来分,出一分力拿一份钱,我这个被强拉下来的菜鸟也不知道能不能分一杯羹。
虽说我是被半强迫着进行这违法的盗墓行为,但不管我愿不愿意都好,客观来讲我现在也算是半个盗墓贼了。
被警察给抓了的话,他们可不一定会管我是不是被强迫的。
既然已经是罪犯,已经触犯了法律,代价已经付出了,好歹得捞点东西回本,不能空手而归,钱不要白不要。
我干咳了两声,腆着脸问老高:“高哥,那啥,要是找到陪葬品的话,那我,有没有份?”
老高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你现在是俘虏,知道什么是俘虏不?我们可都是十恶不赦杀人不眨眼的盗墓贼,没把你宰了就已经算是优待俘虏了,还想着分钱,脑子秀逗了你。”
老高嘴上说着吓人的话,但话里却带着笑意,我知道他是在吓唬我,而且他刚得到了一个价值五万的镯子,心情正好着,于是我厚着脸皮继续道:“话不能这么说,鱼哥可是花了钱请我来的,我怎么滴也算得上是半个帮工。”
“虽然我没啥本事,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冒着生命危险跟你们一起下墓,而且也不是没干活,打工都有提成,你们盗墓行业得跟上时代的脚步,给我也发提成,这样我才有心机干活,要不然我消极怠工耽误了你们的大事就不好了。”
“你还消极怠工,看老子不削你。”
老高往我脑袋上给了一巴掌,这一巴掌是开玩笑的成分居多,并没有很用力。
经过前面那墓室发生的事情,老高对我的态度好了许多。
虽然我不敢说他已经把我当成朋友,但起码对我的敌意消减了许多,在他看来我这个俘虏也并非一无是处。
我摸了摸被他拍了一巴的脑袋,“我不是主动的消极怠工,而是没动力干活,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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