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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一个马厩,里面只有三匹马在那安静的吃着草料,还有一匹骨瘦如柴的老马,丁炜一眼就看出来这正是当时朱富雇的老马。
小麦县城只有一万余人,大多都是在本县生活,很少有人会出远门。
所以这也导致马厩的生意不会太好。
“不知客官是想骑马还是拉运货物,是否要出远门。
我建议选中间这一匹,你看它身强力壮,能日行二三百里,绝对算得上是好马了”
。
丁炜上前摸了摸马头,他也不知道什么样的马才算好马,但是显而易见的要比那匹老马强上不少,想到自已要出县城,也得有个好马跑起来才行。
“就选它了”
。
“客官真是好眼光,不知是直接牵走还是需要马车,运送货物还是坐人”
。
“哦~,有什么区别吗”
。
“那是当然,若是直接牵走,那每日只需五钱银子,若是运送货物每日则需要八钱银子,若是坐人的话,那每日就得一两银子”
。
“你们到是会做生意,自然是坐人,快快准备把”
。
“好嘞客官,不过需要五十两银子的押金,你们看谁出一下”
。
好贵~,这是丁炜最直接的想法。
幸好他带够了银两。
想着,直接扔出一个布袋,小厮接了过来,仔细点了一下,确认无误后,又递给了丁炜一张证明,丁炜扫了一眼,类似现代的押金条。
不一会,马车就准备好了,丁炜看了一眼,还是那匹骏马,只是脖子上套上了一些纤绳,后面驮着一个带门帘的轿子,轿子不大,估计能坐三四个人。
“客官,马车给你准备好了,不知各位客官可会驾驭马车,如若不会的话,小人可以代劳,每天只需要一钱银子”
。
丁炜听后却没有着急回答,而是看向了一旁的黄信。
黄信明白丁炜的意思,拱手说道:“东家,在下会骑马,驾驭马车不成问题”
。
“客官会骑马的话,那小人就不打扰了,客官慢走”
。
丁炜点了点头,便坐进了马车里。
黄信自然是要坐在外面赶着马车,在白胜本想坐在外面,但是在丁炜的要求下,也是坐在了马车里。
这让白胜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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