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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叶秀英开口问,温倾城喜道:“我们打了只野鸡和一只獐子。”
“哎呀我的天爷啊,这么肥的鸡。”
叶秀英翻开包袱看了看,又跑到墙根看到那只獐子。
“这么个大家伙你们怎么猎杀的。”
“大姐嗖的一下,然后......”
温子诚手舞足蹈地比划着。
看着子诚越说越离谱,温倾城扶额,再让他说下去,就把温倾城说成天兵天将了,忙清了清嗓子解释:“是爹在的时候给初一做的连弩,怕他上山打柴不安全,用来防身。”
“我当时怕他莽莽撞撞的拿这东西伤人,就一直给他收着。”
温倾城干笑两声。
叶秀英疑惑:自家相公一个书生,又不是猎户,他怎么会做这种东西?还真是深藏不露。
叶秀英看到野鸡想着晚上怎么吃好,便也没再追问打猎的细节,提了小半桶水,去灶房烧水准备给鸡拔毛。
又让初一去拿刀,准备把獐子皮剥了,可以给孩子们做个御寒马甲,还能给自己做个围脖。
温倾城则搬来一个凳子踩上去,踮着脚,打算将麝香吊到房檐下,否则这么热的天,没有冰箱,肯定会变质的。
总是差一点点,温倾城垫起脚伸长手臂,还差一厘米。
突然脚下一轻,温倾城整个人窜上去了,拧过身低头一看,迎上傻初一那张无邪的笑脸。
温倾城迅速挂好了麝香,拍拍他的手背:“放我下来。”
站稳身子,温倾城注意到,初一此时正光着上半身,宽厚的肩膀,手臂上的肌肉突出隆起,腹肌六块,在阳光下,身上挂着莹莹汗珠,散发着一种野性曲线美感。
这身材在前世不知道要迷死多少人,到了末世,男性以雄壮、力量的体型为美。
温倾城与他贴的很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后退两步,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你很热吗?”
初一点头如捣蒜,没注意到温倾城有些潮红的脸颊,拿起刀继续去磨刀石上磨刀去了。
叶秀英烧了一大壶热水,倒进一个木盆,抓着两只鸡脚倒过来浸泡在热水里,反复好几次,等烫的差不多了,开始拔毛。
叶秀英一边拔毛,温子诚在一边挑拣漂亮的羽毛,把这些羽毛收集起来,让娘给他做成羽毛毽子,送给他的好朋友小茉莉,小茉莉见了一定喜欢。
温子诚想到这,笑的见牙不见眼。
叶秀英哪知道这么点的孩子就知道讨小姑娘欢心了。
等拔完了毛,又开始处理野鸡内脏,洗去血水,在鸡身上抹上盐和调料,腌制了一会儿,拿去灶房,切了姜片、葱段,一股脑放入铁锅,加入凉白开,生火炖煮。
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叶秀英拿大勺子撇去浮沫,盖上锅盖,改小火慢炖,炖上几个小时,等到日落时分,鸡肉就煮的软烂了。
很快,从灶房里飘出鸡肉的香气。
初一和温子诚闻着味道围上来,同时跟来的还有从外面玩了一身泥巴的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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