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审视身边同伴及下位妖族强者们的表情,稍加沉吟之后开口:“有了这股恐怖的存在震慑,还是等妖皇回归再议更为妥善。”
“赞同~!”
听他说完,众人心里释然,纷纷点头同意。
除妖族天庭之外,在洪荒世界中心守护祖山的庞大巫族王宫内,大巫们同样感受到了来自遥远宇宙彼端的龙族惊人的气势冲击。
“不愧为上个纪元的霸主种族,即使遭受重创,今日积累之深厚依然令人胆寒!”
“哈哈,还好我们巫族不修元神,专攻肉身与法则,力量集中于个体,即便那一缕眼神遭到那位神秘龙族大能者截断,也不致受反噬,嘿嘿...看样子那些妖怪强者要倒霉了。”
“那个妖帝帝俊居然还想笼络龙凤麒麟这上古三族,如今显然毫无指望了。”
“没错,之前量劫里,虽是龙族实力最为强大,但另外两族亦不容小觑。
如今龙族尚有底蕴留传下来,凤凰和麒麟两族在远古时代不可能被压制住而不反击!”
此刻,巫妖两族并未达到最鼎盛状态,尽管相互角力,却未至生死相搏的地步。
所以看到妖怪吃瘪,他们心中喜悦,但不至于因此有所图谋。
和帝俊、东皇太一等妖族一样,十二祖巫也齐聚混沌观礼。
毕竟,在如今只有通天教主是圣人之外,娲皇宫主便是唯一的超然存在,能够在混沌世界自由往来。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十二祖巫高傲,也不敢轻言与娘娘对抗。
更别提女娲对于妖族态度中立,让祖巫们难以升起深仇。
要是换作帝俊或东皇,十二祖巫怕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忽视了事。
“哼,即使龙族无那样的强者的坐镇,要收复那三大种族,也要问问他巫族答不答应才行!”
火暴的夸父用力锤了一下拳头,提及与一名妖神之争,心中仍有不甘,他认为那妖神取胜是因为拥有了先天灵宝,并因此愈发瞧不上妖族。
听到这里,现场的诸多大巫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多做议论。
就在这时,原本安静的刑天大巫开口道:“我察觉祖巫们正在快速接近洪荒之地。”
咦?
听到这话,众人大巫神情一愣,旋即皆凝神感应……
片刻后,他们都浮现出欣喜的神色。
同样有此体会:“大概一千年的工夫,祖巫们就能回归!”
“真是太棒了,没了他们的日子总有些不完整。”
“对啊!”
“……”
一时之间,大厅内洋溢着一片大巫们的欢呼声。
不只巫族内部的强者,洪荒各界的强大力量亦通过各自手段获悉这个信息。
刹那间,整个洪荒世界风云涌动。
……时光如流水,眨眼百年前光。
(完)
两百章
几乎无人察觉,在广袤洪荒中,各路强者如星罗棋布的小小版图上,一个小众族群正惊人的速度发生蜕变。
每过三年一小变,十年一大变,经过百年,已彻底扭转乾坤。
这就是人类。
百年前的人类,仅有九位永恒境坐镇,如今数量已是百倍增长,数千人不止。
其中大多数皆为天生命族。
因为他们天生资质强大,根基深厚,修炼速度迅猛,尤其在修炼塔、藏宝阁、藏经阁等几座宝物辅助下,更是如虎添翼。
特别是修炼塔的存在,使得那些本需数万载修炼至永恒境的天赋异禀者,如今短短时间内便能突破,速度提升数百乃至上千倍。
“永恒境的数量已绰绰有余,只是不知第三名洞天境强者何时才会出现。”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